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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金色的气

    夕阳余暉透过西屋的窗欞,在满是灰尘的地面投下细密的光斑。
    李通明站在西屋之中,霉味若有若无,倒也不是很重,通会风应该差不多便能散去。
    霍临锋朝里走去,扬手挥开蛛网,几张竹床板就歪歪斜斜堆在墙角。
    他转过头,和李通明人面面相覷,这显然就是他们今天的床铺。
    另一头,云渺捏著鼻子进到东厢房。
    抬手掐诀,欲施展法术清理尘灰,手中灵光刚起又骤然消散。
    他现在的身份是江湖儿女,哪里会法术。
    就算村正和老妇人多半不会注意,也需以防万一。
    云渺卷了捲袖子,隨即亲自上阵。
    眾人分头忙碌起来。
    李通明和霍临锋、觉非,將两间房的杂物以及床板抬到院子。
    后者还需打上几桶井水,仔细清理一番。
    萧玄灵盯上了东厢房墙角的鼠洞,开启漫长的蹲守。
    陆凌烟站在条凳上打扫蜘蛛网,忽然“哎呀”一声,差点摔倒。
    晏寧、云渺、縐离负责打扫两屋灰尘,柳云师徒三人跟著帮忙。
    暮色渐浓。
    两间房已被清扫出来,竹板拼接成大通铺,挤挤还是能睡下的。
    期间,灶房冒出白烟,村正媳妇还宰了鸡,却坚决不肯收李通明的碎银。
    不多时,院里支起三张合拼的方桌。
    鱼汤,杂粮菜糊,玉米饼,咸菜。
    重头戏是几个粗瓷碗里冒热气的燉鸡,表面还浮著一层金黄油。
    老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隨即转身去喊李通明等人:“后生们来吃饭咯!”
    眾人相继落座:“麻烦阿婆了!”
    “麻烦什么,来了便是客!”老妇人笑容纯朴。
    “家里也没什么好招待的。”村正道,“几位將就著吃点。”
    “村正哪里话,这已经很好了。”
    “……”
    萧玄灵伸出筷子,刚要碰到鸡腿,桌下突然挨了霍临锋一脚。
    后者使了个眼色,並朝晏寧几个女孩的方向努了努嘴。
    萧玄灵顿感惭愧,亏他还是读书人,自詡谦谦君子,现下连谦让都给忘了,甚至不如霍临锋这个粗鄙的兵家武人!
    而后下一刻,他便看见霍临锋將那鸡腿夹进了自己的碗中。
    萧玄灵嘴角一抽……书读的还是太多了!
    或许该读读兵法的。
    “誒嘿嘿,嘿嘿嘿……”先前晒穀场树下的那个邋遢男子,忽地走进院中。
    见到此人,村正与老妇人並无意外,后者起身將其带进了正屋里。
    过了会,老妇人又端著碗出来,到灶房盛了些饭菜拿入屋中,显然是给邋遢男准备的。
    见眾人抬起头,村正隨口解释道:“是个痴傻儿,双亲去世后便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
    ……
    夜色如墨。
    东厢房的纸窗上晃动著烛火。
    十一道影子在墙上交错,將简陋通铺围得密不透风。
    议事之前,云渺掐诀使出隔绝法术:“方圆十丈,隔音已成。”
    话音方落,她手间青芒化作无形光罩,笼罩四壁。
    见状,双手环抱,倚靠在门框上的李通明,率先开口:“村子里的人见到咱们都很警惕,戒心重得反常。”
    “確实如此。”霍临锋点头附和,思索时指节下意识想去摸刀柄,却扑了个空,“那老丈和村正便不说了。”
    “方才来此时,路过一户人家,那妇人见著咱们竟抱起孩子躲开,那模样像见了山匪。”
    大晏近几年匪患很少,只因京城四州最近都是大丰之年,况且就算是灾年,也断没有见著生人便躲的道理。
    这竹溪村又並非是什么与世隔绝的村子。
    所在的白虹州更是號称大晏的官道枢纽,有外人路过村庄,实属再正常不过的事。
    而此,仅为疑点之一。
    李通明继续道:“更奇的是,粮食不对!”
    京城四州,一年两稻,早稻现下刚收,可眾人路过的几处晒穀场,里面穀粒稀疏,不似新收,少得可怜。
    萧玄灵闻言一顿,也起了疑心,皱眉沉吟:“確实如此,村正招待咱们,也是菜多肉多,粮却少!”
    肉不必多说,是为招待他们,平日不会常有。
    可村里人要么打猎,要么种地,终日劳作,都是体力活,只吃那些主粮怎么够,不合常理。
    “还有一事有些蹊蹺,诸位可曾留意?村民对周主簿的態度。”陆凌烟突然唰地合拢摺扇,用摺扇轻敲掌心,“饭前我藉口如厕,在村里转了半圈。”
    “听到有个孩童念叨『周先生教的诗句忘了』,而后便被其母打了一顿鸡毛掸子。”
    “边打边说『周先生要你好好读书,怎么就是不听』!”
    听见此事,李通明以指腹摩挲下頜,眼睛微眯:“进村前我不是以木鳶扫视过全村,东边有一私塾,立著一块石碑,上面刻著『周氏捐修』四字。”
    神魂感知有距离限制,以李通明的修为,现下极限不过是方圆十丈。
    可若將神魂附在木鳶上,则能至多再延展出十里,视角也是隨木鳶鸟瞰变化。
    缺点是顾头不顾腚,他自身周围便无余力感知了。
    难怪村民对那位周主簿很是敬重……眾人初步得出结论。
    此人在竹溪村威望很高。
    如此倒是与青石县令所言衝突。
    所谓欺压乡里,多半只是泼的脏水和臆想。
    这也正常,那县令之言本便不可信。
    待眾人解决完怨灵之事,会好好与其算帐。
    “我也有发现。”盘腿坐在通铺上的云渺,突然挺直身子道:“晒穀场树下那人,周身有血煞之气浮现。”
    “应是近日与人衝突所染,那等浓郁程度,必是见了血。”
    云渺这话说的保守了些,非是见血,而是致命。
    至於她提到的人,便是之前那个被孩童丟土块,也还傻呵呵的痴傻儿。
    吃晚饭时,村正曾言此人自父母去世后,便吃村里百家饭长大。
    要说此痴儿看上去性情温和,当不会杀人才对。
    可道门望气术下,无所遁形。
    云渺既言此人周身有血煞之气,便不会有错。
    云渺之所以对李通明感到亲近。
    除去李通明一身侠意,可感染他人之外,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李通明的气是金色的。
    金色之气乃功德显化,可天生令人心有好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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