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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堂 > 玄幻小说 > 重返82,发家致富从赶山打猎开始 > 第6章 非得弄到猎枪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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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非得弄到猎枪不可

    常征住的蛟首村离邱家所在的青流湾不算太远,所以在了三十多分钟的功夫后,这帮人又回到了青流湾。
    邱家的境况也非常清苦,连瓦房都没盖,只搭了三间茅草屋。
    由於邱老爷子家里儿女兄弟挺多,分家之后个个要独立成户,根本没钱起瓦房。
    若不是因为这样的缘由,也不会想出换亲这条路子来。
    他们赶到时,邱家父母已经睡下了。
    原本邱亮打算让邱顏去把父母叫起来,结果被常征拦住。
    天天都离不开繁重的劳作,难得的休息非常重要。
    眼下已经快十一点了,把人叫醒还要时间折腾。
    再者说,这件事还没闹出去,对两家都没啥大损失。
    更何况,常征还送了赔礼,邱家不光没亏空,还得了好处。
    就算真生气,也不用翻脸闹僵。
    劝下了邱亮后,常征带著妹妹点著松油灯离开邱家。
    邱亮站在门口看了他们一会,直到那灯火在夜里消失,他才把院门关上。
    “阿容,你觉得那傢伙真能凑出三转一响来娶你吗?”
    邱顏听了,心里有点乱,轻轻摇摇头:“不晓得,听人说他一直想娶他县城里念高中的同学,要是真攒到了钱,也许会去娶她吧?”
    听到自家妹子这么说,邱亮愣了下。
    “你跟那小子认识?”他嘀咕著,抽了口闷烟,有些鬱闷。
    “初中时他比我高两级,我就知道这么个人。”邱顏小声回应,没有提起以前常征曾经替她挡过恶犬,也没说他为她揍过欺负她的人。
    “你这么一说,好像他跟赵如琴她哥是同学,对吧?”
    “嗯,对,是小学同学,这我想起来了。就是他没错。以前如琴总是跟在他屁股后头转。”邱亮说到这里,忽然有些咬牙切齿。
    “他爸打猎本事强,记得如琴说过,將来就想嫁个会打猎的,所以我才下决心要学打猎。”
    “要不是有他,我这条腿也不会摔断。”
    “……”
    邱顏听到这,实在无言,转身走开。她可没想到邱亮竟把这事也怪到常征身上。
    明明是他自己不想种田干活,打著狩猎的旗號偷懒。
    懒得去搭理邱亮,她先把袋子里的草龟拿出来。
    按她对父母的了解,这只草龟估计得被要求送回河里去。
    至於那条已经死掉的黄鱔,多半会留下来,所以她先把黄鱔处理乾净后才回屋。
    另一边,常征带著常莉离开青流湾,正想让常莉坐到他肩膀上,这样好赶紧回家。
    这在村里被叫作“骑马”,是很多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只是常莉自懂事起就没了父亲,一次都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
    如今常征主动提出来,她高兴地就骑到了他肩膀上。
    那截骨刺被常征隨手別在腰间,绝对不能丟。
    “哥,你会不会累啊?要不让我下来吧,万一娘看见了,肯定又要揍我。”
    她懂事得让人心酸,常征听著鼻子直发酸。
    “別担心,你哥不累,你小身板轻飘飘的,没几斤肉。”
    放眼整个村子,人人都营养跟不上,真没谁吃得胖。
    “小莉,想不想听故事?”
    虽然上一辈子常征没孩子,可他两世为人,哄小孩还是有些门道的。
    “想听,哥,你会讲吗?”常莉搂著常征额头,满脸期待。
    “当然了,哥给你讲几个好听的童话。”说完,常征便开始把后世那些膾炙人口的童话故事编著说了出来。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坐在他肩膀上的常莉慢慢地睡著。
    別瞧她才九岁,却已经能帮家里干不少活,忙活一天,也够累的。
    家里唯一算轻鬆的人,大概就是常征这个原本应该挑起重担的儿子。
    “娘,姐,你们怎么还没去睡,还在捣鼓苧麻吗?”
    常征背著常莉进了院子,就见母亲和大姐还围著苧麻忙。
    他把野兔放在一旁,先送常莉回房。
    安顿好常莉,又替她拉过被子盖上,这才从屋里出来。
    “小征,这兔子哪来的?你哪弄来的?”周素兰提溜著那只野兔,满是好奇。
    “半路上我用弹弓打的,等会我来剥皮。处理好的一张兔皮能换两块钱呢。”常征轻笑著解释。
    “不错不错,你赶紧过来吃口黄鱔吧,娘和我都吃过了,兔皮我来整。”常欣说著,把锅里那道干蒸黄鱔端到常征面前。
    黄鱔上头撒了些紫苏叶和薑片。
    这些紫苏、姜都是自家院子里种的,正好去除腥味。
    常征夹起一段,带著紫苏的淡淡香味。
    一咬,黄鱔肉里没什么盐味,家里盐非常宝贵,隔好些天才加点盐煮东西。
    不过加了紫苏,这黄鱔並不怎么腥,还带著点微甜。
    它的肉比鱼肉紧实不少,吃起来颇有嚼劲。
    对於家里长久不见荤腥的人来说,这黄鱔不仅好吃,还很滋补,尤其是对男人来说更是大补。
    当然,对常征而言,记忆里种种美食比起来,这不过勉强填饱肚子,离美味差得远。
    没有油,几乎没盐,这味道能好到哪儿去?
    要不是肚子確实饿,他吃上两块也就不想再动了。
    干掉大半后,常征端著碗走到母亲和姐姐那边。
    他留意到了,这娘俩人其实也就吃了点头尾,没啥肉。
    估计她们直接把那些带骨的部分嚼碎了下肚。
    “姐,张嘴。”
    “你干嘛呀,我吃过了。要不你先留著明天再吃吧。”常欣推辞著。
    “明天咱还得吃兔子呢。你要不吃,我就倒掉。听话,张嘴。”
    换作以前那个混小子,这种扔了食物的事可没少干。
    常欣见他那神情,不得不敞开嘴。
    “娘,你也来。”等常欣吃下后,常征又夹了一块给周素兰送去。
    餵完母亲和姐姐,兔子也处理完了,连內臟都被仔细洗好。
    家里穷得叮噹响,哪怕一点点肉都不能浪费。
    “娘,姐,我先去睡了,你们也別弄太晚。”常征说完,就拿著那根能驱蚊的骨刺回房。
    睡觉?
    那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事。他拥有夜视和感应动物的本事,怎么可能老老实实跑去睡?
    要么下地里继续捉黄鱔,要么进山捕野兔或者其他猎物。
    但手里只有一根弹弓,打小动物还行,要是碰见大点的傢伙,弹弓就不够用了。
    想凑够娶亲的彩礼,必须想法设法把猎枪弄到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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