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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第二队,射击!

    商人阿尔宾用一块粗麻布,仔细地擦拭著货车上最后一个陶罐。
    他呵出一口白气,满意地看著自己码放得整整齐齐的货物。
    他是黑森林领的商人,他父亲是,他祖父也是,至於更早,阿尔宾就不知道了,毕竟他出生前,他祖父就死了,而他也不关心他的祖父是谁。
    他只知道,自己的舅舅是个骑士,这就够了。
    只有骑士的亲戚才能行商,只有骑士的亲戚才能保证商人的货是卖出去的。
    ——从无例外。
    ……
    三天前,商人阿尔宾亲眼见证了一场堪称闹剧的审判。
    又一个黑森林的骑士被抓走,因为奴隶状告主人,从而让一位骑士老爷被流放。
    这简直是没天理了。
    骑士老爷怎么能被流放呢?
    流放了骑士老爷,谁还买他的东西?指望那些分文没有的奴隶吗?真是可笑。
    阿尔宾活了四十年,从没见过这么离谱的事。
    可黑森林的领主听说是个孩子,还不懂事,所以流放骑士倒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是个孩子嘛~!
    他只希望,这个孩子领主赶紧长大,给领地上弄一堆骑士老爷。
    这样他的东西才能卖得动嘛~!
    当然,如果要是其他人也能买得起,那就更好了。
    毕竟只要买得起,那他才不管什么领主、什么骑士、什么奴隶。
    有钱的,才是大爷,没钱的就是混蛋。
    阿尔宾一直信奉这样的理念。
    总之,他是个商人,一个只想安安稳稳把货卖出去,换几个钱回家养活老婆孩子的商人。
    阿尔宾数了数自己马车上的货,確认了没有漏的,便准备出发了。
    黑森林堡现在这潭水,浑得让他看不懂,也让他本能地感到害怕。他听一个在领主那里看大门的远方亲戚的小道消息说,领主似乎准备把原本黑森林的骑士全部弄死!
    天老爷誒!
    他小舅子可就在里面吶!
    要是他小舅子死了,他以后还怎么卖东西啊!?谁给他撑腰?指望那帮泥腿子吗?
    总之,他只知道一件事——得赶紧走。
    趁著小舅子还没死,或是死的消息还没传开,赶紧卖最后一批货,然后把那倒霉的肥婆甩开,换个新城市生活。
    至於那些贵族老爷们的恩怨,那就隨他们去吧。
    反正骑士老爷们的內斗,就像夏天的雷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但躲得慢了,被劈死的总是他们这些在路上赶路的倒霉蛋。
    “驾!”他扬起鞭子,在空中甩出一个清脆的响儿,却没有落在瘦马的屁股上。马儿会意地迈开蹄子,拉著吱呀作响的货车,缓缓驶离了这座是非之地。
    离开黑森林堡的范围后,道路肉眼可见地变差了。平整的青石板路变成了坑坑洼洼的土路,车轮碾过,顛簸得像是要把人的骨头架子都晃散。
    阿尔宾一路向西,沿途的景象愈发荒凉。
    但这也是难免的嘛~
    哪里有那么多跟老禿头一样的好领主誒~!那些没文化的肥头大耳的蠢猪,除了仗著自己有一个有能耐的老爹之外,还没他有用呢!
    那个新来的小领主,听说倒是不错。
    不过阿尔宾没见过几面,也不好评价。
    总之,很快他便过了一个村子,但他停都没停。
    这穷酸地,可买不了什么东西!
    他隨后经过的几个村子,一开始还能看见几栋像样的木屋,但后面大多数都已是茅草顶的土坯房。村民们面黄肌瘦,眼神麻木,看见他这个外来的商人,只是漠然地瞥一眼,便又低下头,继续干著手里不知道有没有收成的活计。
    再后面村子,连木屋都看不见了,只剩下歪歪扭扭、仿佛隨时会塌掉的茅草棚。
    空气里瀰漫著一股挥之不去的贫穷酸臭味,几个光著屁股的孩子在泥地里打滚,身上糊满了泥浆,看见阿尔宾的货车,眼中才透出一丝活气,像是看见了什么稀罕物。
    到了更后面的个村子,那已经不能称之为村子了。十几户人家,像是被神遗忘了一样,蜷缩在一片贫瘠的土地上。阿尔宾甚至怀疑,一场大点的风就能把他们的“家”给吹走。
    他不敢停留,只是加快了速度。
    与这些地方相比,刚刚经歷了一场血战的黑森林堡,竟然都显得像天堂一样富饶有序。
    说起来,也不知道那些骑士老爷被吊死的时候,会不会也吐舌头嘞……
    又走了两天,地势渐渐平坦,道路也重新变得宽阔起来。当一座由巨石垒砌而成的、远比黑森林堡更加雄伟的城市出现在地平线上时,阿尔宾才长长地鬆了一口气。
    这里是蓝石堡城,天空骑士乔治大人的领地。
    城里的繁华与之前的荒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街道上人来人往,店铺林立,卫兵们都能穿著精良的锁子甲,神情倨傲地巡逻著。而整个黑森林领,都拿不出两三个锁子甲呢!听说,还要是骑士里靠前的那些,才能有那么一两副。
    至於说板甲,阿尔宾更是没在黑森林领见过。
    阿尔宾小心翼翼地在集市找了个角落摆好摊,將货物一件件擦拭乾净,然后换上一副谦卑到骨子里的笑容,等待著顾客上门。
    很快,一个穿著体面、举止得体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他虽然穿著僕役的服装,但那料子和做工,比阿尔宾身上最好的衣服还要讲究。
    想来,肯定是骑士老爷的侍从!再不济也是骑士老爷们的家僕!
    这可是天大的荣耀!
    “老板,这个香料怎么卖?”侍从拿起一小包產自南方的香料,问道。
    “哎哟,大人您可真有眼光!”阿尔宾立刻躬下身,脸上堆满了諂媚的笑容,“这可是上等的货色,您要是诚心要,给……给八个银幣就行!”
    侍从点了点头,隨手拋过来一个钱袋。“我全要了。另外,我听说你是从黑森林那边过来的?”
    “是是是,大人,”阿尔宾接过钱袋,手都在抖,“小人刚从那边过来,路上不太平,所以来得晚了些。”
    “不太平?”侍从似乎来了兴趣,“怎么个不太平法?我记得你们那个地方,不是那个哈格里夫斯爵士过去了?”
    “我记得那位可是厉害得很啊!敢为了女人衝锋陷阵,只身一人就杀了几十个骑士的狠角色!怎么他还管不了你们那破小地方。”
    阿尔宾的心猛地一跳,这位听起来还是老禿头爵士的熟识?阿尔宾可不敢隱瞒,连忙点头哈腰地说:“是的大人,以前是哈格里夫斯爵士执政,但前些天,因为他触犯了教廷的律法,现在已经换了一个领主了……听说是在一个叫黑松林的小地方,跟人起了衝突,然后就……”
    “哼,一个大骑士,死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真是丟尽了脸面。”侍从不屑地撇了撇嘴,拿起香料,转身便走。
    “知道了,那是赏你的。”说著他隨手扔出了一个银幣,砸在了他的脸上。
    阿尔宾欣喜地看著侍从离去的背影,握著钱袋的手心里激动。
    看看,这就是骑士侍从!只有骑士老爷们的僕从,才会如此大方了得啊!
    ……
    酒馆里,油灯的光昏黄而温暖,空气中混杂著麦酒的香气和男人们粗重的谈笑声。
    阿尔宾推开门,径直走向角落里一张坐著三个壮汉的桌子。那三人虽然穿著佣兵的服装,但身上那股久经沙场的肃杀之气,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阿尔宾,你小子总算来了!”一个满脸络腮鬍的壮汉看到他,立刻大笑著捶了一下桌子,“快!我们可是听说,那边不怎么安定啊!跟我们说说,黑森林那边到底出了什么鸟事!”
    “其他人可都不敢说呢!”
    “哪里哪里,这不是家里出了些事情耽搁了嘛!来,今天我请,我请!”
    阿尔宾大笑著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灌下,这才压下心头的兴奋,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哈格里夫斯,就是我以前讲的那个老禿头……他死了。”
    他说。
    酒馆角落的喧闹声瞬间消失了。
    ……
    “……主人,那个商人说,哈格里夫斯大人死了。”
    大骑士费尔曼正在擦拭长剑的手猛地一顿,他缓缓抬起头,眼神锐利如刀:“消息確实吗?”
    “大人,哪有商人敢对您的侍从说谎啊!”
    费尔曼沉默了。
    他与哈格里夫斯曾一同在乔治大人的麾下效力,虽然之后分道扬鑣,但那份战友情谊仍在。他站起身,披上斗篷:“备马,我去见博林和卡尔西。”
    博林、卡尔西同样是大骑士。
    他们跟老禿头,可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关係。
    ……
    黑森林堡。
    夜色深沉,寒气像无形的蛇,从门缝和窗隙钻进费尔南多庄园温暖的大厅。
    壁炉里的火焰烧得正旺,舔舐著粗大的橡木,发出“噼啪”的爆裂声,將大厅映照得一片昏黄。
    长桌上杯盘狼藉,啃得乾乾净净的骨头隨意地扔在桌上,几个空酒壶东倒西歪,深色的麦酒从壶口淌出,在纹理粗糙的木桌上匯成一滩黏腻的污渍。
    空气中瀰漫著烤肉的油脂香、浓烈的麦酒酸气和男人们混杂著汗味的粗重呼吸。
    “嗝……”费尔南多打了个响亮的酒嗝,他满脸通红,一只脚毫无仪態地踩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抓著一个几乎空了的酒杯,醉眼惺忪地看著在座的七八个骑士,“我……我说,那小崽子……他懂个屁!税法?他连女人的奶……奶咂够了没都不知道,还懂税法?”
    他的话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一个同样喝得醉醺醺的骑士把脸埋进一个女奴丰满的胸口,含糊不清地附和道:“就是……就是!咱们……咱们不点头,他那狗屁法令……连庄园的门都进不来!”
    “怕什么?”费尔南多將杯中最后一口酒灌进喉咙,隨手將铜杯往桌上一扔,发出“当”的一声闷响,“他敢动我们?我们可是骑士!是这片土地的根基!他一个外来的小鬼,没了我们,谁给他收税?谁给他打仗?指望黑松林那群连剑都握不稳的泥腿子?”
    “说得对!”另一个骑士举起酒杯,“他迟早得来求我们!到时候,庄园、奴隶,一样都少不了我们的!现在就让他先蹦躂几天!”
    一个相对清醒些的骑士皱了皱眉,放下了酒杯:“可是……他毕竟杀了哈格里夫斯大人,还有他那件武器……”
    “武器?武器能天天对著我们吗?”费尔南多嗤笑一声,醉醺醺地摆了摆手。
    “再说了,他现在就住在城堡里,身边就那几个黑松林的泥腿子,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他『意外』死掉。到时候,神甫大人还能为了一个死人,把我们全都流放了不成?”
    大厅里再次爆发出肆无忌惮的笑声。
    在酒精的麻痹下,他们选择性地忘记了那天的恐惧,忘记了那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忘记了那个少年冷酷果决的眼神。
    他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一个乳臭未乾的孩子,绝不可能撼动他们根深蒂固的统治。
    ……
    庄园外。
    伊万走在最前面,他身上穿著一件简单的黑色外套,脚下的皮靴踩在碎石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他没有携带火枪,只是平静地走著,眼神比夜色还要深沉。
    跟在他身后的,是柴薪骑士团的孩子们。
    他们不再是白天嬉闹的顽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著一种与年龄不符的严肃。他们身上穿著大小不一的木甲,有些甲片是用粗麻绳歪歪扭扭地捆在身上的,走起路来发出“嘎吱嘎吱”的轻响。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诺亚,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他手里举著一面“旗帜”——那是一根削尖了的树枝,上面用木炭歪歪扭扭地画著一个举著火枪的小人。
    他也是这次任务里,最小的小孩。
    他们的脸上沾著泥土,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嘴里呼出的白气在寒冷的夜空中凝结。他们的眼神清澈而坚定,没有丝毫的动摇,仿佛正在执行一项神圣而伟大的使命。
    队伍在距离庄园大门约五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伊万没有说话,只是缓缓举起了右手。
    身后的孩子们立刻会意,他们笨拙地、却异常迅速地將火枪举了起来。
    他们的小脸因为用力而涨得通红,眼睛努力地睁大,瞄准著前方那扇紧闭的、透出温暖光亮的橡木大门。
    伊万的手,猛然挥下。
    “轰——!”
    十几声枪响几乎在同一瞬间炸开,匯成一道震耳欲聋的轰鸣!
    那扇由整块橡木製成、用厚重铁条加固的大门,在一瞬间被狂暴的力量撕裂!无数铅弹轻易地洞穿了木板,將门后的铁栓和门閂打得扭曲变形。
    木屑与铁片四散飞溅,整扇大门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狠狠地拍中,伴隨著一声刺耳的金属尖啸,猛地向內炸开!
    庄园大厅內,所有的笑声、爭吵声、酒杯碰撞声,都在这一瞬间戛然而止。
    一个刚刚还在高谈阔论的骑士,脸上的醉意瞬间凝固,他呆滯地看著那扇不復存在的门,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费尔南多手中的酒杯“噹啷”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他猛地从椅子上弹起,酒意在瞬间被惊恐的冷汗冲刷得一乾二净。
    温暖的灯火被门外灌入的寒风吹得剧烈摇曳,將所有人的影子在墙上拉扯得如同鬼魅。
    在破碎的门框之外,夜色深沉。
    那个十二岁的少年领主,伊万·洛夫斯林,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在他的身后,是一群举著冒烟火枪的孩子,他们小小的身影在夜幕的衬托下,显得异常清晰,也异常……可怖。
    他说:
    “第二队,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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