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巧合
如琉璃一般崩碎的天地法则和七彩金光朝著地面的方向坠落。由清气所凝成的千丈巨掌继续向前推去。
空间震盪。
无数黑色裂缝自巨掌与玄女接触处蔓延开来,如同蛛网般扩散,天地法则寸寸崩解。
陈彦想要將从那天穹之上的漆黑裂口当中所降临世间的玄女雕像,重新推回至时空断层当中。
但越是这般,空间中的黑色裂缝所蔓延的速度便越快。
同样受到天地法则崩坏所產生的反噬的,还有陈彦自己本人。
这位身著素白色道袍的青年如被拼接起的瓷器一般,全身上下都布满了裂纹。
陈彦的实力在此时此刻,无比接近於真正的璞真境修士,是当之无愧的“半圣”。
可这强大的实力,並不真正的属於他。
陈彦可以感受到,通过利用空灭法来强行与自己绑定在一起的七百万年圣人因果,正在不断排斥著自己。
他必须得在彻底与白辰的七百万年因果失去联繫之前,来弥合辰平洲的天地法则。
因为道韵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流失。
就算自己能够再次进行轮迴读档,也绝对不可能再次通过白辰的投影和因果,临时將自己的实力提升到接近圣人的层次,与那来自天外的玄女雕像进行决战。
自己当前所残存的道韵,是无法支撑自己的第二次机会的。
也就是说,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道韵磨损速度加剧,圣人之威为陈彦所带来的负荷令他的身躯,道基和仙台都几近彻底崩坏。
如果不是“不允死”的加持,陈彦大概在第一次动用璞真境修士的伟力,对玄女雕像挥出右拳时,便已经因为道基的崩塌和身躯的损毁而死。
陈彦更加用力的咬紧牙关,由清气所凝成的千丈巨掌,继续將玄女雕像往天穹之外的时空断层当中推去。
一息时间,那玄女雕像向后被陈彦推动了十数丈的距离。
但是这点儿距离,对於这降临世间的玄女雕像与时空断层之间的万丈距离而言,简直就是微乎其微。
素白色道袍在空中飘动著,陈彦的髮丝在风中也变得无比凌乱。
他將自己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敌人”身上。
那座高达数千丈,周身瀰漫著七彩金光的玄女雕像,就只是一件冷冰冰的兵器,没有任何的情感可言。
可是,那座玄女雕像,却在下一瞬间,脸上突然显露出了无比狰狞的微笑。
而祂的眼眸,仍然紧紧锁定在自己的身上。
陈彦脸上的漆黑裂纹突然加深半寸,仿佛他的身躯隨时都有可能会崩碎一般。
既然自己已经做出了这种决定,那么便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在陈彦触碰到自己的因果,回到这个天道所註定的真实时间线的那一瞬间,他便已经找回了在自己的时间线中,被那个时间线里的范莫问所封存的所有记忆。
只有在那个虚假的时间线当中,那个来歷不明的圣人,才能够与自己展开接触。
这是一场交易。
能够扛住御虚圣人所留下的七百万年因果,放眼整座辰平洲,也就只有自己一人而已。
而陈彦当前的所作所为,便是那位圣人所暗示自己的,拯救辰平洲的唯一方式。
他突然回想起来了八千多年的游先生,曾经以几乎同样的方式,將这座玄女雕像推回至了时空断层当中。
而今天,要做到这种事情的,则是自己。
即便是与刚刚成圣的游先生相比,如今手握此域天地最后一缕圣人权柄,並且驾驭著御虚至圣七百万年因果的自己,也都还要差得太远。
玄女雕像正在被缓慢的朝著时空断层的方向推离。
七彩金光的碎片不断洒落,並且光芒越来越盛。
可是却无法阻止陈彦继续將这座玄女雕像,重新塞回至时空断层当中。
辰平洲的天地法则,是无法抵御玄女降临世间所產生的威压的,一旦彻底崩坏,此域天地便会走向彻底的灭亡,再无拯救可能。
所以,就只能让陈彦来承担。
在陈彦將玄女雕像彻底推回至时空断层当中之后,他便立即再次动用了此域天地的最后一缕圣人权柄——
弥荒天!
想要补全辰平洲的天道,这道圣人赦令是陈彦唯一的办法。
以半圣之躯硬生生扛住玄女雕像的降世,並且同时发出圣人赦令,弥合辰平洲破碎的天地法则。
这种方式,哪怕是巔峰时期的御虚圣人都无法做到。
因为空灭法。
半圣之躯,並且掌握著出神入化的空灭法的陈彦,可以洞悉每一缕破碎崩坏的天地法则背后,所蕴含著的因果丝线。
这代表著陈彦所发出的弥荒天赦令,与之前白辰通过赦令粗浅修补天地法则或者是游先生通过自己的圣人威压强行將天地法则捏合在一起的举动,有著本质的不同。
陈彦可以將辰平洲的天道,真正意义上的恢復如初。
修补至七百万年以前,天极洲的墮仙劫之前的程度。
可想要做到这种程度,也必须得付出对应的代价。
以御虚圣人七百万年的因果为线,以渡苍真君残存的道韵为针,来对辰平洲的天地法则进行彻底的修復和缝补。
这,便是陈彦的计划。
而在他发出弥荒天赦令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瞬间安静了下来。
无论是天地法则崩坏,还是七彩金光破碎的声音,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空灭法运转到极致。
万千破碎的因果丝线在虚空中飘荡,每一条丝线都代表著此域天地的天地法则,所经歷的每一次崩坏。
无论是墮仙劫,诸仙之乱,亦或者是辰平洲歷史上,每一位登仙境修士强行催动道韵所產生的动盪,都被陈彦收入了眼底。
在此域天地无比漫长的岁月当中的一切因果丝线都完全被此时此刻执掌著天地最后一缕圣人权柄的陈彦的神识当中时,他突然怔住了。
因为,陈彦发现了一件相当了不得的事情。
或者说,是某种“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