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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吃肉要趁早

    第105章 吃肉要趁早
    实话实说,陈嘉豪从未把阿美当回事。
    因为。
    阿美闯入他的世界,只是一个偶然。
    滯留在他的世界边缘,也只是由於他一点惻隱之心。
    在他看来,阿美在他门口站够25天,还完她老公欠傻彪的钱,就会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如她的来。
    不会带走半片云彩。
    但现在。
    傻彪说阿美死了。
    那个见面討好问候的阿美。
    那个每日帮他带新鲜蔬菜肉蛋的阿美。
    那个烧饭很好吃的阿美。
    ————死了。
    “怎么回事?阿美怎么会死?”
    “阿美,被她老公打死了。”
    “——“
    时间是在6月21日那天晚上。
    阿美老公田鸡仔犯了癮,问阿美拿钱去买货。
    阿美说没钱,田鸡仔疯了一样打她骂她,还说她整天出去卖,怎么可能没钱?
    待隔壁邻居被吵到,出来劝架的时候,阿美已经被打得只剩一口气。
    田鸡仔不管不顾,抢了阿美陪嫁的首饰跑走了。
    陈嘉豪沉默半晌:“这个田鸡仔现在在哪儿?”
    “九龙城寨。”
    “麻烦彪哥带我去找他一趟。”
    “豪哥折煞我了,你叫我傻彪————我这就安排车子!”
    傻彪看他脸色阴沉的嚇人。
    再不敢多说,招呼手下立刻把车开过来。
    车到之时。
    乐迪恰好下楼出门。
    看见陈嘉豪在街边,远远摆手:“陈先生早啊!”
    陈嘉豪置若罔闻,钻进傻彪的车。
    车子呼啸而去。
    只余一路烟尘飞扬。
    “?
    ”
    乐迪谨表疑惑,旋即走去报摊那边————
    “大哥,你们带我去哪儿?”
    “是不是有工开?让我开什么工都可以的,都可以————”
    “大哥你们能不能先给工钱,让我过够癮再开工————”
    九龙城寨。
    田鸡仔被两个小混混拖出来。
    外面阳光刺眼,他抬起手掌遮挡不住,一边打哈欠一边流眼泪。
    看这个瘦成麻杆的男人被拋在眼前空地上,吃了一嘴巴土。
    陈嘉豪脸色越发阴沉。
    “傻彪,这就是田鸡仔?”
    “对,就是他。”
    陈嘉豪深吸一口气,迈步上前。
    有高个壮汉拦路:“傻彪,你什么意思?你说你朋友要见田鸡仔,我给面子把人带出来,可没让你朋友动他!他还欠我钱没还,打死了算谁头上?”
    陈嘉豪面无表情的看他:“田鸡仔欠你多少?”
    “三百块!”
    陈嘉豪掏五百块给他。
    一拳打飞田鸡仔一口烂牙。
    三分钟后。
    陈嘉豪坐傻彪车子离开。
    现场地上躺的田鸡仔,满脸是血,手脚尽断。
    活像一条尸。
    “什么情况?那位猛男哪位?干嘛打田鸡仔半死?”
    “好像是田鸡仔老婆阿美的老板,田鸡仔前几天晚上犯癮,把老婆打死了。”
    “所以老板替阿美出头?”
    “臥槽!这么仗义的老板吗?”
    “田鸡仔活该啊!阿美为了替他还债,被傻彪拖去卖,他还把阿美打死。”
    “啐!”
    阿美被葬在离家不远的荒山上。
    坟前,立了一块石头。
    石头上歪歪斜斜的刻了阿美的名字:何阿美。
    傻彪指示手下给阿美烧纸。
    燃了三炷香,递到陈嘉豪手里。
    陈嘉豪把香插在阿美坟前。
    看烟气升腾縹,凝立许久。
    “阿美啊,下辈子挑男人的时候,眼睛放亮些。”
    “莫要再找田鸡仔这种烂人了————”
    山风呜咽。
    带走他吐出的胸中浊气。
    陈嘉豪隨后招呼傻彪他们下山。
    “彪哥,这位是不是豪哥啊?”
    一对小夫妻在山脚路口等著。
    年约二干岁出头,穿灰褂黑裤,一脸老实巴交的样子。
    其中那名青年的脖子上掛著米尺,大约是名裁缝。
    另一名女子,看著面貌清秀,虽算不上美女,却十分耐看。
    “豪哥,这是钟裁缝和他老婆娟姐,他们两个跟阿美搭邻居。阿美没什么亲人,她后事就是这两个帮忙操办的。”
    “感谢两位。你们找我有事?”
    钟裁缝有点怯生生的,张不太开嘴。
    娟姐上前一步,掏了一小沓钞票递过来:“豪哥,阿美生前拿来七十块给我,说是帮您买菜的钱,怕放在她家,被田鸡仔拿去乱买。这笔钱,阿美只花过两块,买我一只活鸡,还剩六十八块,都在这里了。”
    陈嘉豪张了张嘴:“留著吧!如果你念阿美的好,就常来看看她。”
    “我跟阿美既是老乡,又是好姐妹,常来看她是应该的。这钱是您给的,必须还您。”
    娟姐很坚持。
    陈嘉豪想了想,又掏两百块拍她手里:“阿美有你这样的好姐妹,是她的福分。这钱你拿著,帮她重修一块像样的墓碑。”
    “啊这————”
    人死如灯灭。
    活著的人能帮阿美做的,十分有限。
    无非打田鸡仔一顿给她出气,帮她照料一下坟地让她走得安心。
    “豪哥明明从未碰过阿美一根手指,知阿美出事,第一时间跑去暴打田鸡仔,真仗义!”
    “是啊!难怪洛哥这么看中他!”
    赫德道路边。
    傻彪带几个手下一人一杯冰,边吃边閒聊。
    瞄见不远处报摊。
    傻彪忽然心中一动,走上前去。
    “阿伦,你不是每日都帮豪哥把报纸送报箱吗?今天他怎么来你这边翻看?”
    “彪哥问豪哥呀?他每日预定的只是《香江商报》和《明报》,今天来看其——
    ——
    他报刊对乐迪小姐的报导。”
    “乐迪小姐?我看看————”
    傻彪翻看报纸上乐迪新闻。
    见无一不跟高渊绑定,又是情深,又是恩爱,不禁勃然大怒。
    乐迪小姐,明明是豪哥马子!
    这个高渊居然也敢这么乱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傻彪看著鲁莽衝动,好似无脑。
    实则是有点算计的。
    当初为什么乾脆利落的处理了烂赌强,还送阿美去伺候陈嘉豪,当然是看中陈嘉豪跟雷洛有关係。
    只要能搭得上线,不愁日后不发达。
    但陈嘉豪日常基本深居简出,想刻意巴结都没机会。
    高渊这事,让傻彪看到了希望。
    “妈的!这个高渊敢让记者这么写,简直不知死活!弟兄们,跟我乾死他!”
    “彪哥,乾死他有什么意思?我有个更好的主意————”
    “陈先生,你去哪里了?”
    陈嘉豪回到家中。
    在他家等的乐迪急匆匆迎上前来。
    “去见了见阿美的老公。”
    “阿美不就是她老公打死的?你去见他干什————”
    乐迪忽然留意到,陈嘉豪右拳带血。
    一颗心骤然悬到了喉咙口。
    ——
    ——
    抄起他手,小心端详:“陈先生你手怎么了?哪里受的伤?”
    “没有啦,这是阿美老公的血。”
    “呃,你,你去————打他了?”
    “那等烂人,我恨不能活生生打死他!”
    乐迪问过报摊老板阿伦,已知阿美之死的前因后果。
    平心而论。
    如有可能,她也想暴打阿美老公一顿。
    但与之相比,她更关心陈嘉豪心情。
    乐迪紧握他手:“阿美的事,我知你难过,但人死不能復生,你,你放宽心些。”
    她这般紧张兮兮。
    让陈嘉豪不免有些好奇。
    乐迪小姐不会真的以为,我会为了阿美的死,难过到无法自拔吧?
    难过吗?
    肯定难过。
    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了好久。
    而且阿美一直本分规矩,让做什么从来不含糊,不让做什么也从不逾越。
    所以乍听她死,才一时激愤,先去打田鸡仔半死。
    但,陈嘉豪终究是死过一次的人。
    对生死之事,反倒看的开一些。
    尤其对阿美而言,有老公田鸡仔如此。
    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不准,现在不被打死,日后终有一天,也会被田鸡仔活活拖累死。
    也或许,阿美这一死也重生了呢?
    但愿她重生去一个好人家吧!
    至少別像我一样,重生过来睁眼一看,开局天崩。
    “陈先生,你先坐一下,我去帮你涮把毛巾,擦擦手。”
    乐迪拉陈嘉豪到沙发上坐。
    陈嘉豪手上突然发力,拉她骑马一样,坐自己腿上。
    隨后紧紧环住她腰,把脑袋轻轻埋进她胸口,不再动弹。
    “陈先生你————你別————”
    乐迪起先有点茫然失措。
    下意识的想要推开他。
    但在发现他再无更多动作,好像只是需要一个怀抱之后。
    伸出的双手最终变成温暖的怀抱,把陈嘉豪抱住。
    乐迪真的当陈嘉豪只是难过。
    作家嘛,本来就多愁善感。
    而且,她是演员,她还爱看小说。
    她轻而易举的就脑补出,陈嘉豪此刻心情究竟有多么的痛。
    一直到被陈嘉豪捧住脑袋,不动声色的亲上。
    才反应过来好像不太对。
    第一个剎那,乐迪整个人都是懵的。
    第二个剎那,她终於反应过来,此时真的应该把陈嘉豪推开。
    第三个剎那,她脑袋麻酥酥的,忽然觉得————算了。
    这不是自己梦中出现过好多次的一幕吗?
    既然梦想成真,干嘛要推开?
    更何况。
    陈先生肌肉好结实,呼吸好灼热————
    乐迪主动放弃抵抗。
    大脑里那种麻嗖嗖的感觉,忽然释放出甜蜜的味道。
    “別!”
    “怎么?”
    乐迪紧紧按住陈嘉豪的两只魔爪,不让他再在自己腰上乱动。
    双颊红艷如霞,美目水光粼粼。
    樱红朱唇轻咬,语气柔软却坚定。
    “太,太快了。”
    “还快?我们好像已经认识快一个月了。”
    无论前世,抑或今生。
    陈嘉豪都不是什么恋爱小能手。
    但他知道,跟女孩子的长时间拉扯,很容易把心头的悸动,磨灭成友情。
    所以吃肉要趁早。
    能吃的时候不吃,再想吃可能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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