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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四塞之地

    第172章 四塞之地
    队伍继续前进,因为有巴斯克人带路,所以行走的格外轻鬆。
    弗兰德总是能精准的辨认方向,並挑选出一条最合適的道路供眾人通行。
    罗杰一路上发现,他们所走过的小道上总能时不时看见一些细微的动物足跡,或是棕黄色的粪便,心底不禁疑惑。
    “弗兰德,我们是不是闯入了某只野兽的领地,我已经发现了四坨新鲜冒著热气的粪便,我敢打赌不久前这里绝对有动物走过。”
    弗兰德闻言咧嘴笑了一声,神神秘秘的说道。
    “事实上,你只猜对了一半。”
    他在罗杰疑惑的目光中蹲下身,从身下绿茵茵的草地里夹起一小团褐色的粪便放在手里捏碎,隨后凑到鼻子边上闻了闻。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我们脚下踩的是一条由加泰隆尼亚野鹿走出来的动物小径,这块粪便的味道有些发酸,说明已经留在这里很长时间了。
    罗杰看著弗兰德手里的那团碎末,胃里一阵翻涌。
    “你————你用手捏?”
    弗兰德一脸理所当然:“不然呢?用脚踩?”
    罗杰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弗兰德把手里的碎末甩掉,在旁边的草叶上擦了擦,站起身。
    “野鹿的路最好走。它们不往陡坡上爬,也不往密林里钻,专挑平坦开阔的地方。跟著它们的路走基本不会遇到什么阻碍。
    3
    罗杰恍然大悟,心想还可以这样。
    他本以为这次的剧本应该是毕路蓝缕,以启山林,没想到居然是前鹿栽树,后人乘凉。
    “感谢上帝,哦不对,感谢鹿群。”
    罗杰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两天以后,眾人突然发现接下来的路全是下坡,於是他们意识自己很可能已.
    ..
    经翻过了圣克里蒙斯山,按照当初划定的边境线,他们一群人现在算是踏上了异教徒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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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不一定是异教徒,半岛北部与天主教国家接壤的地方存在相当一部分穆拉扎布派教徒,他们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罗马和西哥特,711年穆斯林大举入侵后,西班牙基督徒几乎与欧洲其他地区隔绝,久而久之便独立发展出自己的礼仪传统。
    但令人不可思议的,儘管已经过去了几百年之久,穆拉扎布派却依然以罗马教廷为尊,从来没有独立或者试图分裂的倾向。
    顺著山势一路往下,眾人的视野渐渐开阔起来,罗杰隱隱能感觉到周围的山脉並不止脚下这一座,他抬眼望去,发现东西方向横绝蔽日,看不清楚。
    “老爷说萨连特四周被山脉包夹,而这里的地形地势正好和地图中描绘的一模一样,看来我们没有走错。”
    罗杰心中暗喜,脚步不禁加快了些,余下几名士兵也是同样的想法,对异教徒治下的萨连特抱有一种既好奇又害怕的复杂情绪。
    弗兰德走在最前方,不一会儿,他突然猫下腰,默不作声。
    士兵们都极为谨慎,不待提醒便各自找好隱蔽,默默抓住剑柄。
    “罗杰,看那儿!”
    罗杰伸头顺著弗兰德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是两个砍柴的樵夫。
    樵夫的穿著打扮和他们平日里並没有什么区別,说的也是加泰隆尼亚本地的方言,从外表上看根本无法判断出对方的信仰。
    罗杰眯著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那两个樵夫正弯腰砍柴,动作嫻熟,偶尔停下来擦擦汗,低声交谈几句。他们穿著粗糙的亚麻衫,草鞋,头上裹著防尘的布巾。
    一名士兵在旁边小声说:“要不抓一个来问问?”
    罗杰瞪了他一眼:“抓什么抓?一动手就暴露了。”
    士兵缩了缩脖子,没再吭声。
    五个人趴在岩石后面,静静观察著那两个樵夫。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樵夫砍够了柴,把木柴捆好背在背上,沿著一条小路往山谷深处走去。
    弗兰德打了个手势。示意眾人跟上。
    他们远远地跟著,始终保持足够的距离,確保不会被发现。走了约莫两里路,山谷渐渐开阔,十几间低矮的房屋出现在眼前。
    萨连特。
    五个人停在一处隱蔽的灌木丛后,仔细观察。
    村子的面积不大,目测二十来户人家。房屋多是石头垒砌,屋顶铺著茅草或木板。村中央有一口水井,几个女人正在那里打水、洗衣服。
    几个孩子在空地上追逐打闹,笑声隱隱传来。村子边缘有几块耕地,种著不知名的作物,绿油油一片。
    一切都显得平静而安寧。
    和德格伦没什么两样。
    罗杰看了很久,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些人,真的是异教徒吗?
    他们说著和自己一样的语言,穿著一样的衣服,过著一样的生活。除了信仰不同,他们和自己有什么区別?
    弗兰德在旁边低声说:“有武装。”
    罗杰立马回过神:“哪儿?”
    弗兰德指了指村子东头。那里有一间稍大的房屋,门口站著两个男人。他们腰间別著短刀,手里拄著长矛,正懒洋洋地靠在墙上晒太阳。
    “就两个?”罗杰有些意外。
    “至少看见的是两个。”弗兰德说,“我猜里面可能有更多。”
    罗杰点点头,继续观察。
    又过了一个时辰,天色开始暗下来。炊烟从家家户户的屋顶升起,女人呼唤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此起彼伏。那两个站岗的男人换了一班,新来的两个人同样懒洋洋的,看不出什么警惕性。
    “防守很鬆懈。”旁边一人低声说,“要打的话,晚上摸进去,很容易就能一锅端掉。”
    弗兰德没说话,看向罗杰。
    罗杰想了想,说:“再观察一天。明天如果还是这样,就回去报告老爷。”
    五个人悄无声息地退后,在山坡上找了一处隱蔽的地方,轮流休息,轮流监视。
    第二天,他们看见一个身穿锁子甲的大鬍子男人从石屋里走了出来,顿时打起十二分精神。
    “这人会不会就是当地的领主?”弗兰德问道。
    罗杰摇了摇头。
    “穆斯林国家没有採用和我们一样的封建制,村一级的事务由长老议会决定,中央政权则会派遣一名或数名拉伊斯和卡迪,负责徵兵和收税。”
    “拉伊斯是军事长官,卡迪是宗教法官。”罗杰回忆著从李昂那里听来的知识,“这个村子被异教徒控制,那这个穿锁子甲的傢伙,很可能是拉伊斯。”
    弗兰德盯著那个大鬍子男人看了很久。他大约四十来岁,身材魁梧,腰间掛著一把弯刀,走路时手一直按在刀柄上。和那些懒洋洋的岗哨不同,他的目光一直扫视著四周,警惕性明显高出一截。
    周围村民路过他时,都会或恭敬或恐惧的低下头。
    “这个人不好对付。”弗兰德低声说。
    罗杰点点头。
    大鬍子男人在村里转了一圈,和几个村民说了几句话,然后走进那间最大的石屋,再也没有出来。
    “走,我们回去吧!”
    经过这两天的观察,罗杰认定萨连特不存在威胁,他估计这个村落的武装人员总共不超过十人,轻而易举就能拿下。
    “真正难办的应该是如何守住,不过这不是我该操心的事情,就交给老爷去头疼吧。”
    罗杰甩了甩脑袋,抖落身上的树叶,准备起身返回。身后的士兵们陆续跟上,鱼贯而出。
    沿著之前树干上留下的刻痕,他们一路上走的极为顺畅,只花费了一天半左右的时间,並且还带回了一大包裹菌子和蘑菇。
    其中包括牛肝菌、鸡油菌、松乳菇,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杂菌。那个巴斯克人——就是第一天采蘑菇的那个——一路上眼睛都在发光,恨不得把整座山搬空。
    “够了够了。”罗杰看著那满满一包裹,忍不住说,“再采就拿不动了。”
    巴斯克人嘿嘿一笑,把最后一朵蘑菇塞进包裹里。
    最受山民们欢迎的是牛肝菌和鸡油菌,这两种菌子这两种菌子肉质肥厚,香味浓郁,无论是燉汤还是烤著吃,都堪称美味。尤其是鸡油菌,色泽金黄,煮熟后滑嫩爽口,带著一股独特的香气。
    傍晚,看见德格伦上空升起的裊裊炊烟,眾人心底感觉到无比怀念。尤其几个德格伦本地人,他们习惯了村子里的安稳日子,实在难以忍受整日在山林里风餐露宿。
    路过山坡上的牧羊地,罗杰惊讶的发现许多美利奴羊身上已经长出了厚实的羊毛,远远看去就像一颗胖乎乎的云彩。
    那个采蘑菇的巴斯克人凑过来,盯著那些羊看了半天,眼睛里带著羡慕。
    “这羊真肥。”
    罗杰笑了:“怎么,你们山里不养羊?”
    巴斯克人摇摇头:“养,但不是这种,是山羊,我们的羊瘦,毛也少。”
    山羊从来不挑食,饿极了连草根都吃,適合在山区这种环境恶劣的地方生存。但到了平原地区,美利奴羊的优势明显更大。
    接到先遣小队回来的消息,李昂迫不及待召来罗杰和弗兰德,听取二人探得的信息。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去,屋子里点燃两根蜡烛,发出淡淡的油脂香,弗兰德吸了吸鼻子,判断这根蜡烛的主要材料应该是羊油,而且里面还掺了少许蜂蜡。
    羊油在市场上价格低廉,真正昂贵的是蜂蜡。在巴塞隆纳,每磅蜂蜡价值三个银雷亚尔,在奥利亚纳,这个价格相对便宜一点,但也在两枚银幣到三枚银幣之间。
    因此,李昂一年下来光蜡烛的支出就有好几十枚银幣,而这还是他刻意节省的结果。
    像乌赫尔伯爵这种大贵族,他们的大厅內不管白天黑夜都必须点亮蜡烛,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尊贵身份,顺便展示財力。
    所以那些大贵族一年花在蜡烛上的钱,足够一个小骑士舒舒服服过上好一段日子。
    ...
    “真是太奢侈了。”
    想到这里,弗兰德不禁暗自咂舌。
    “想当年我们在山里哪有这条件,点个火把就不错了————”
    与此同时,罗杰正在一旁恭敬的匯报。
    “老爷,我们已经初步打通了前往萨连特的道路,但仅仅可供小规模部队穿行,没有办法运送粮草和輜重。”
    “另外,通过观察,我估算萨连特的守军应该不足十人,其中有一名身穿铁甲的拉伊斯,其余的都是下等货色的小嘍囉,和农奴徵召兵差不多,根本不值一提。”
    李昂默默的听著,为罗杰倒上满满一杯葡萄酒。
    “这是夏收时採摘的葡萄酿成的酒,尝尝!”
    罗杰抓起木製酒杯猛灌了一大口,顿时感觉一阵清爽入喉,但隨之而来的是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感。
    罗杰皱了皱眉,强忍著把那口酒咽了下去。
    “老爷,这酒————”
    “酸,是吧?”李昂笑了,“今年的葡萄雨水太多,糖分不够,酿出来就这样。凑合喝吧。”
    罗杰点点头,又抿了一小口,这次有了心理准备,感觉好受了些。
    弗兰德在旁边看著,没有伸手去拿酒杯。李昂注意到了,问:“你不喝?”
    弗兰德倒也不客气,他摇摇头:“我喝不惯这个,有麦酒吗?”
    李昂愣了一下,隨即笑:“有,玛丽苏,给弗兰德倒杯麦酒。”
    玛丽苏应了一声,从角落的木桶里舀出一杯麦酒,递给弗兰德。弗兰德接过来,一口气喝下半杯,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两人走后,李昂匯总了所有信息,在房间內冥神思索。
    小黑狗爱德华吐著红舌头跑进来想和主人玩耍,结果被严厉呵斥了一顿,最后趴在地板上委屈的呜咽,由女僕玛丽苏抱了出去。
    ..
    “短时间修建一条可供车马通行的道路不大可能,这意味著士兵们只能轻装出发,最多携带五天的乾粮。”
    “翻越圣克里蒙斯山,前往萨连特起码要花两天到三天的时间,这也就是说,此战只能胜不能败。”
    想到这里,李昂忽然心生一股豪气,他联想到了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脉痛击罗马的典故,觉得自己与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
    (最近卡文实在卡的厉害,再加上家里来了亲戚朋友,码字的速度就越发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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