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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堂 > 玄幻小说 > 大小姐她带着抽奖盲盒在五零挣扎 > 第337章 :忽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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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忽悠成功

    立夏见时机差不多,轻轻往前凑了凑,声音放得柔缓又真诚:“妈,要不您就別回去了,留下来帮我带小宝吧。我把请阿姨的这十二块钱,按月给您。既省了外头请人的钱,又不用担心被人说搞特殊、招举报,这不一举两得吗?”
    元母猛地一顿,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大饼砸得晕头转向,好半天才迟疑著开口:“那……那你爸一个人在家,多可怜啊,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这有啥好愁的。”立夏顺势接话,“把爸也一起接来,咱们一家人在沪市团圆。”
    元母沉默下来,眉头微蹙,显然是在心里反覆掂量。过了许久,她才慢慢开口,语气已经鬆了大半:“那我留下来给你带孩子。一个月你给我五块钱就够了,我帮你带到小宝能说会跑、能送去託儿所为止,这样你就放心了。你爸呢,农閒的时候过来,农忙再回村里,两头不耽误,村里人也不会说閒话。”
    立夏心里瞬间乐开了花,暗暗比了个大大的耶。至於元母说什么等孩子大了就回去的话,她压根没往心里去。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习惯了热闹、安稳、舒心的日子,自然就不想走了,到时候还怕留不住她?
    她故意装作不好意思:“妈,一个月五块是不是太少了?”
    元母当即一个眼刀飞过来,带著几分嗔怪:“我在你这儿,管吃管住管穿衣,按理说压根不该拿钱。只是你毕竟是嫁出去的女儿,你两个嫂子家那几个孩子,出了月子我都没怎么搭手照看过。我拿点钱,等过年回去给孙辈们包个大红包,她们心里也就没怨气了。你出了钱,他们得了好处,將来我真老了,就算他们敢不伺候我,我娘家侄子们也能理直气壮的找他们算帐。”
    立夏心里猛地一梗,一阵说不出的酸涩堵在胸口。不管自己怎么孝顺、怎么挽留,在老一辈心里,老来终究要靠儿子,就连帮衬女儿,都要先看儿媳妇的脸色过日子。
    她压下心头涩意,语气坚定地望著元母:“妈,您放心,我绝不会让您到老要看別人脸色。以后您老了只看我的脸色就行。”
    元母又好气又好笑,抬手轻轻拍了下她的后背:“滚一边去,还看你的脸色,老娘不扒了你的皮!”话虽凶,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自己先笑出了声。心里也一阵阵发酸又发软,儿女们其实个个都孝顺,只是成家之后各有各的难处,忙得顾不上老人。唯独这个老五,不管从前日子难的时候,还是现在条件好些了,一直把她和老伴放在心上。她其实也明白,老五绕来绕去,就是想把她留在身边。可她自己,又何尝不想留下?一来是老五没有婆婆搭把手,实在不容易;二来,是她打心底里捨不得怀里这个软乎乎、香喷喷的小外孙。
    她轻轻摸了摸小宝的脸蛋,轻声嘆道:“唉,不说別的,就这小东西,太勾人了。真要我拍拍屁股走,我还真捨不得。”
    立夏轻轻嗤笑一声,心里门儿清。他们兄妹五个加起来都没有小宝这一个多月被元母抱得多。从前在村里,起早贪黑的农活、没完没了的家务,早就把大人的精力磨得一乾二净,对孩子难免粗糙疏忽。可现在不一样,元母不用下地、不用操劳,满心满眼都在这个小外孙身上,感情自然一日比一日深。所以立夏半点不担心以后留不住母亲——有小宝这个最软的牵绊在,那就是最好用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自从谈妥了留下来带孩子的事,元母整个人都踏实了,再也不天天念叨著要回老家。每天换上立夏给她做的新衣裳,脸上抹著细腻的雪花膏,出门必定蹬上皮鞋,推著那架在整个沪市都少见的小推车,慢悠悠地四处逛,活脱脱成了街坊邻里眼里最时髦的城里老太太。毕竟人靠衣装马靠鞍,自己要是邋里邋遢的不光给女儿丟人,也会造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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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让她有点嘀咕的是,这个“僱主女儿”要求实在多:抱孩子姿势要对、不能晃太狠、不能隨便亲、吃东西要乾净、睡觉要按时,规矩一大堆,简直跟伺候祖宗似的。可每到月底,立夏把五块钱整整齐齐递到她手里时,元母捏著那几张崭新的票子,心里立马就舒坦了——就算要求多一点、挑剔一点,看在这实打实的钱份上,再“夹生”的僱主,她也能乐呵呵地忍了。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往前挪,春夏交替后,街上的树叶都被晒得打了捲儿。元父到底还是从老家收拾了行李,坐了长途车往沪市来。
    车缓缓驶进车站,人潮熙攘,汗味、烟味、汽水味混在一块儿。老头刚挤下车,眯著眼在人群里寻自家老伴,目光扫来扫去,猛地顿在不远处那道身影上,一时竟有些怔忡,差点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元母就站在树荫底下,头髮梳得一丝不乱,服服帖帖贴在耳后,脸上少了乡下田里风吹日晒的糙红,养了这段时日,白净了不少,连眼角的纹路都淡了些。身上是一身簇新的的確良衬衫,料子挺括,一点褶皱都没有,下面配著同样平整的裤子,脚下还蹬了一双城里时兴的小皮鞋,亮堂堂的。她手里还推著一辆模样精巧、乡下见都没见过的小推车,车里躺著个粉雕玉琢的娃娃,眉眼精致,脸蛋圆嘟嘟的,活脱脱从年画上走下来的福娃娃。
    祖孙俩往那儿一站,清爽体面,时髦得晃眼。元父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洗得发旧的布衫,裤脚还沾著点路上的尘土,跟自家老伴一比,竟莫名有些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里钻出来的。
    元母眼尖,一眼就瞅见了风尘僕僕的元父,脸上立刻漾开笑,老远就挥著手,声音亮堂堂的:“老头子!老头子!我在这儿呢!”
    喊归喊,她脚下却没往太阳底下挪半步。这会儿已经入了夏,日头毒得很,太阳底下跟烤炉似的,就算是树阴下也闷得像蒸笼,可好歹晒不著。她如今可金贵著自己这张脸,更金贵著车里的小外孙,可不能让太阳把她的心肝宝贝晒黑了。
    等元父走过来,她才轻手轻脚推著小车子过来,元父语气里带著几分久別重逢的欢喜,又有几分嗔怪:“怎么就你一个人来?老五呢?”
    元母斜睨了他一眼,嘴角撇了撇,半点没客气:“怎滴?我来接你还不够?还非得要老五来?”
    元父被她噎了一下,连忙皱著眉解释,语气里满是实在的担心:“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你人生地不熟,不认路,等会儿我俩再走丟了,那可麻烦。”
    “哼,小瞧谁呢。”元母下巴微抬,几分得意掛在脸上,“我现在出门,比老五还门儿清。那丫头成天就爱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像我现在路路通。”
    元父一时没接上话,只怔怔看著眼前的媳妇。成亲这么多年,两人朝夕相伴,从没分开过这么久,不过几个月不见,他怎么瞧著,自家老婆子跟换了个人似的,谈吐、做派,连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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