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救命粮
“郑阁老未免危言耸听了?”高霈面露不悦,冷声接口。“何来危言?”郑永基目光一斜,直刺高霈,“太祖皇di当年挥剑定鼎时,可曾料到两百年后,我大周子民竟会猛涨五倍?”
此语如钟撞耳,令满堂为之一凛。
放眼今日,大周疆域之內,可耕之地未见拓延,粮產亦无跃升。
眼下五亿张嘴,尚能勉强餬口,看似风平浪静。
可若人丁再添一亿、两亿,乃至三亿呢?
以如今这等靠天吃饭的收成,真能扛得住?
这便引出另一桩致命癥结——
翻遍青史,凡王朝倾覆,鲜有逾三百年者。除却豪强吞併田產之外,最根本的病灶,正是人口疯长,超出了朝廷供养的极限。
今世虽也囿於耕地总量,却因良种推广、化肥施用、农机普及,亩產连年攀升;而旧日农事,全凭老天垂怜。
风调雨顺时,农户尚能嚼得一口糙粮;一旦逢上大旱大涝,飢殍遍野不说,易子而食亦非骇闻。
百姓活不下去,揭竿而起,岂是偶然?
试想开国初年,纵遇水旱蝗疫,为何少有大规模譁变?
还不是因人稀地广,每家每户尚有几亩薄田在手?日子虽苦,终归饿不死人。
可到了王朝末年,田地尽入豪绅囊中,人丁却如春草疯长——人多地少,税基萎缩,賑灾银米捉襟见肘,朝廷连粥都熬不出几锅,百姓焉能不反?
这般恶性循环,纵有圣君贤相轮番坐镇,也难破三百载必衰的铁律。
“郑阁老所见,字字千钧!”李广泰頷首慨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我等既食朝廷俸禄,既知病根所在,岂能袖手推给子孙?纵不敢断言大周必破此劫,但依陛下新政,多撑几十年,绝非虚话。”
只要国库仓廩充盈,纵使天降灾异、边患骤起,大周也能硬挺数十年不倒。
郑永基这一席话,如重锤击鼓,震得在座诸公脊背发凉。
须知这些人,个个身系国朝荣辱,自家富贵皆繫於社稷安危——若真崩塌,最先遭殃的,正是他们儿孙的性命与前程。
……
东华阁內唇枪舌剑,尽数被锦衣卫密探钉在纸页之上,一字不漏送至沈凡案头。
听罢密报,沈凡久久凝坐,眉峰深锁。
倘若不引入西土格致之学、机械之术、育种之法,单靠他一手操持的税赋更张、吏治整飭,终究只是吊命之方,解不了“三百年必亡”的宿命。
回溯前世歷朝,凡人口攀至临界,必有一场滔天浩劫紧隨其后。
两汉享国四百年,终究未能躲过黄巾揭竿,继而三分天下、血流漂杵。
其间固有土地兼併之祸,但人口滚雪球般暴涨,更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捆柴。
相较汉初,汉末虽略有垦荒,田亩增量微乎其微;而人丁之盛,却已翻了数十倍不止。
以彼时刀耕火种之力,即便田產未曾流失,再过百年,又当如何?
怕是那时,人潮早已漫过所有良田,把整个天下挤得喘不过气来。
按当时的亩產水平,养活五六千万人尚可,但想支撑八九千万张嘴?根本不可能!
后来世道变了,农具更精良,荒地也开得更多,可人口一旦逼近临界点,各种隱患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就拿明朝来说,制度虽毛病不少,但明末人口竟衝到两亿之巨——简直到了绷断弦的地步。
田地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旱涝蝗疫又轮番来袭,各地民变自然此起彼伏,一发不可收拾。
可到了满青年间,番薯、土豆、玉米这些“救命粮”铺天盖地种开,加上“摊丁入亩”这类务实政策落地生根,到满青末年,人口竟稳稳站上四亿五千万。
若非西方列强破门而入,满清国运再续个百十年,真不是空话。
再看千年前的宋朝:耕地比隋唐还少,土地兼併也没剎住车,可它偏偏养活了一亿多百姓!
关键在哪?就在朝廷钱袋子鼓——税源足,机器转得稳。
整个两宋,几乎没闹过席捲全国的大规模民变。这背后,税收制度功不可没。
世人总讥讽宋为“弱宋”,北边要给辽、金、西夏送岁幣,西边要向蒙古纳贡,南边还得掏银子招安流寇……可朝廷帐上,从来就没断过响动。
常言道:“钱壮英雄胆。”换作一个王朝,道理也一样——
国库若空荡荡,办啥事都像踩在薄冰上,一步三停,进退失据……
沈凡暗忖:“只要朝廷税源不断,哪怕大周人口再涨一亿,照样稳得住。”
这事其实挺直白。
如今的耕作手段,大周年粮產量顶天养活五亿人。
但別忘了——银子在手,北方瓦剌草原上的牛羊,隨时能换来成群结队;牛是古代的“铁骑”,更是活命的根本,这里不多赘述。
就算牛羊补不齐缺口,还能往周边买粮。
东南亚那些小国,国力虽弱,可稻田肥得流油,一年三熟不说,单產高得惊人。
真把那边的米仓搬过来,哪怕国內遭灾遇荒,大周也能端坐中军帐,气定神閒。
手里有粮,心里才不打鼓,这话一点不虚。
不谈什么万世功名的大话,单为子孙后代著想,沈凡对征商税、矿税这事,愈发坚定。
他甚至已在琢磨更深一层的税改。
念头很朴素:“眼下百姓穷,不如学学前世的个税思路,搞个『累进地税』?”
税额隨地多寡浮动,既不会猛抽穷人,又能逼大户多担一分。
当天他就捋出一套粗纲:按人均占地分档收税——
五亩以下免徵或轻征;五到十亩略提一档;十到二十亩再加一档;二十到五十亩又升一档……层层递进。
他篤信,这套办法能实实在在掐住土地兼併的喉咙。
当然,漏洞也不是没有:地方豪族肯定耍花招。
比如沈三坐拥千亩良田,为少缴税,硬把地契拆成几十份,掛到族人、乡邻名下,一人百亩,税就轻了大半。
可这里头藏著两个死结:
第一,沈三若不给好处,族人和乡亲凭什么替他扛名、担风险?
第二,地掛別人名下,就不怕人家反手吞了田、赖了帐?
过去百姓逃税,常把地托给举人老爷代管——可人家为啥肯接?还不是每年白拿两成收成?
那现在您沈三老爷要把自家田產掛到俺名下,是不是也该分俺两成实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