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惦记你那些被冻结的钱了?
第144章 不惦记你那些被冻结的钱了?回到老茶厂,天色已彻底黑透。
但厂房前的空地上却亮如白昼,王工带著工人们架起了一堆巨大的篝火,橘红色的火光舔舐著夜空,驱散了山顶刺骨的寒意。
大铁锅里的水已经烧得滚沸,咕嘟咕嘟冒著白气。
“回来了!回来了!”
负责望风的小工兴奋地喊了一嗓子。
看到沈时夜和秦放提著满满当当的桶和筐走进来,尤其是看到那头昂首挺胸、嘴边还掛著根野鸡毛的红毛野猪时,工人们爆发出一阵欢呼。
“嚯!秦工!你们这是把山神爷的养殖场给抄了吧?”
“这么多鱼?还有野鸡?神了!”
秦放把沉甸甸的大红桶往地上一放,揉著酸痛的胳膊,脸上却全是掩饰不住的得意。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带队!”
沈时夜笑笑:“谁带队啊?”
秦放一下子尬住了:“额,咱们哥俩这关係!不要计较太多!”
他指了指旁边那头正在用鼻子蹭沈时夜裤腿邀功的红毛野猪,语气里充满了炫耀。
“给大伙儿重新介绍一下,这是咱们工地的金牌员工獠牙。以后想吃肉,全靠它了!”
獠牙听到有人夸它,哼哧了一声,骄傲地扬起下巴。
接下来的时间,是属於沈时夜的表演时刻。
也是属於这片山野最原始、最诱人的烟火时刻。
最新鲜的食材和最粗獷的烹飪方式足以让这些山野鲜货大放异彩。
野鸡已经处理乾净,剁成了均匀的小块。
沈时夜往热锅里倒了一勺菜籽油,油温上来,放入薑片爆香。
“滋啦——!”
鸡块下锅,瞬间激起一阵白烟。
隨著快速的翻炒,鸡肉表面的油脂被逼出,变成了诱人的焦黄色。
接著,倒入清冽的山泉水,丟进切成滚刀块的鲜嫩冬笋,再撒一把刚才疾驰拱出来的野生黑木耳。
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燉。
冬笋野鸡汤隨著时间的推移,那汤色逐渐变得奶白浓郁,鲜甜的香气像鉤子一样,勾得人魂不守舍。
另一边的灶台上,香辣杂鱼锅也开搞了。
溪石斑鱼不用去鳞,直接下油锅煎至两面金黄,表皮酥脆。
加上干辣椒、花椒、蒜瓣爆香,再倒入半瓶啤酒。
“咕嘟咕嘟————”
酱油上色,啤酒去腥提鲜。
鱼肉吸饱了汤汁,在锅里颤巍巍的,看著就费饭。
还有那几只螃蟹,处理方式最简单,直接扔进篝火边缘的炭灰里烤。
不一会儿,蟹壳变红,滋滋冒油,那种甲壳类特有的焦香味瀰漫了整个营地。
半小时后。
整个老茶厂上空,被一股迷人的香气彻底统治。
周围山林里的猫头鹰都馋得不敢叫了。
“开饭!”
沈时夜一声喝。
没有桌子,大家就围著篝火,席地而坐。
每人手里捧著个不锈钢大碗,眼睛绿油油地盯著锅里。
秦放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奶白色的鸡汤,先咬了一口里面的冬笋。
“咔嚓。”
脆嫩多汁,没有一丝苦涩,只有满嘴的清甜。
“呜————”
秦放此刻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呻吟,眼睛都闭上了。
“鲜!太鲜了!”
他又夹了一块鸡肉,紧实弹牙,越嚼越香。
“这鸡肉绝了!一点都不柴!就是野鸡肉有点少哈。”
他又夹了一条鱼,连刺都酥了,直接嚼。
“这鱼也绝了!又辣又鲜!配饭无敌!”
秦放一边吃一边感嘆,嘴边全是油。
“时夜,你这手艺————以后要是破產了,去城里开个大排档也能发財。”
沈时夜一脚给他踹开:“什么话!什么叫以后破產了?”
王工更是吃得满头大汗,手里抓著一只烤螃蟹啃得乾乾净净,连手指头都要吮一遍。
“沈店长,啥也不说了!就冲这顿饭,以后这基站要是出了啥问题,你一个电话,我立马带人上来修!免费!哪怕是半夜我都来!”
而作为最大功臣的獠牙。
此刻正趴在篝火旁,享受著它的帝王待遇。
它的面前放著一个最大的不锈钢盆。
盆里装满了鸡肉、鱼汤拌饭,还有沈时夜特意给它留的两个大鸡腿和鸡內臟。
它吃得哼哧哼哧,整张猪脸都埋进了盆里,根本没空理人。
时不时还抬头看一眼周围这些对它投来敬佩目光的人类,心里那叫一个舒坦。
好爽啊,来这里好像真的比阿斯兰开心多了。
————我是为什么要来这个世界的来著?
不管了,真香!
没有神力又怎么样?老子靠这身板和鼻子,一样是这里的王!
然而。
在这热火朝天的乾饭氛围中,有一个身影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有些落寞。
疾驰。
它是一只羊,它是吃草的。
虽然沈时夜给它准备了最新鲜的胡萝卜和玉米,但在满空气的肉香面前,它觉得自己手里的胡萝下索然无味。
它看著獠牙大快朵颐的样子,嫉妒得直磨牙。
该死的猪!抢我风头就算了,还吃独食!
它愤愤地嚼了一口草,百无聊赖地在院子里溜达。
这里嗅嗅,那里拱拱。
突然。
一阵夜风吹过。
疾驰的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
嗯?
这股味道————
不是肉香,也不是草香。
而是一种————醇厚、绵长、带著点甜味的奇异味道!
是酒!
而且是好酒!
比上次那个带气泡的黄水还要香!
疾驰的眼睛瞬间亮得像两个大灯泡。
酒癮上来了!
它顺著那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一路嗅探,像条警犬一样在废墟里穿梭。
最终,它停在了院子角落里那棵巨大的、估计有上百年树龄的老桂花树下。
这棵树虽然已经落了花,但那股子沁人心脾的香气,似乎是从树根底下传出来的。
“咩!!!”
疾驰兴奋地叫了一声。
它抬起前蹄,对著树根底下的泥土就开始疯狂刨动!
泥土纷飞,草屑四溅。
“哎?疾驰干嘛呢?”秦放端著碗,嘴里叼著个鸡翅尖,好奇地看过去,“它是不是想上厕所?”
“不像啊————”沈时夜也有些疑惑,“那个位置————好像也没埋什么东西吧?”
就在这时。
“哐当!”
疾驰的蹄子碰到了一个硬物,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它更加兴奋了,加快了挖掘的速度,甚至直接跪在地上用角去顶。
不一会儿,一个封著红泥的、古色古香的陶罈子,露出了半个身子。
“臥槽?那是啥?”秦放惊了,放下碗跑过去。
“挖出古董了?”
沈时夜和王工也赶紧跟上。
两人一羊合力,小心翼翼地把那个罈子挖了出来。
不仅一个,旁边居然还有两个!一共三坛!
罈子上的红泥有些斑驳了,显然有些年头,上面还贴著模糊不清的红纸,隱约能看到“桂花”二字。
沈时夜拍掉罈子上的土,凑近闻了闻。
一股浓郁到化不开的桂花香气,混合著陈年糯米的酒香,即使隔著泥封都钻进了鼻子里。
“这是————桂花酿?!”
沈时夜惊讶道,隨即恍然大悟。
“我看这罈子的成色,起码埋了得有十年以上了!应该是以前茶厂的老职工埋下的。”
“那时候讲究埋酒,可能是后来茶厂倒闭,人走了,酒却忘这儿了。”
“酒?!”
秦放眼睛都直了。
他虽然喝过无数名酒,但这种埋在深山老树下、有些年头的土酒,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东西。
“十年陈酿?这可是宝贝啊!有钱都买不到!”
“咩咩咩!”
疾驰急得直用脑袋顶沈时夜的大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快开!快开!这是本大爷挖到的!我要喝头汤!我要喝!
“好好好,这就开。”
沈时夜笑著拍开泥封,掀开盖子。
“哗——
—“
酒香瞬间溢满了整个院子,甚至盖过了刚才的肉香。
那股味道醇厚甘冽,带著岁月的沉淀。
酒液呈琥珀色,粘稠掛杯,晶莹剔透,如同流动的蜜糖。
“来来来!满上满上!”
秦放激动得手都有点抖,找来几个纸杯,给王工和工人们都倒了一杯。
当然,也没忘了大功臣疾驰。
沈时夜找了个乾净的大海碗,给它倒了小半碗,放在地上。
“乾杯!”
大家举起杯子,在篝火的映照下碰在一起。
一口下肚。
“哈——!”
秦放发出一声长嘆,脸瞬间红润起来。
“好酒!入口绵柔,回味甘甜,但这后劲儿————有点大啊!”
“这羊神了啊!”王工也喝得满脸红光,指著疾驰嘖嘖称奇,“不仅能拉车,还能找酒?!这鼻子比狗都灵!”
沈时夜看著正在埋头舔酒的疾驰。
“你这酒蒙子,少喝点啊,別又睡个三天。”
疾驰舔完了碗里的酒,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把碗底都舔得鋥亮。
它感觉身体热乎乎的,脑袋晕乎乎的,脚步有点飘。
但这种感觉————太棒了!
这就是它追求的快乐!
它看著旁边还在啃骨头的獠牙,得意地打了个酒嗝。
“咩~”
蠢猪,吃肉算什么?本大爷喝的是陈酿!这才是品味!懂不懂什么叫格调?
獠牙白了它一眼,继续啃骨头。
酒鬼。
酒劲上涌。
疾驰晃晃悠悠地走到秦放身边,一屁股坐下。
它把那颗沉重的大脑袋,往秦放肩膀上一靠,一副哥俩好的架势。
秦放也喝嗨了,搂著羊脖子,指著天上的星星就开始吹牛:“羊兄!你也觉得好喝是吧?”
“咱们以————要把这儿建成————世界第一庄!到时候——————给你修个全是酒的池子!让你游在酒里喝!”
“咩!”
好!一言为定!
疾驰眯著眼,感觉秦放这个兄弟好像也能处。
篝火跳动,映照著每个人微醺的脸庞。
月环蹲在远处的房檐上,看著这群喝高了的人类和动物。
“喵。”
它轻轻叫了一声,似乎在怀念,又似乎在庆幸。
菜三三则趴在它旁边,已经睡成了猪。
酒足饭饱。
夜已深沉。
工人们去睡觉了,院子里只剩下沈时夜和秦放。
秦放躺在草地上,看著头顶璀璨的星空,手机信號满格。
他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转头对沈时夜说:“时夜,我现在觉得,留下来————可能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確的决定。
沈时夜看了一眼他现在的样子秦放黑了不少,继承於他母亲的那有些柔美的脸庞也刚毅了不少,不似从前了。
“怎么,不惦记你那些被冻结的钱了?”
秦放被噎住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