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奔跑吧少年
面对汤普森长官下达的撤退命令,中城高中高三a班的同学们十分无组织无纪律,居然还有人不想走。“不,老大,我不能拋下你啊!如果做出拋弃同伴这种事,我的家族和安德森小姐都会瞧不起我尼禄·奥古斯都的!”
“我去你的吧!”汤普森一脚把这哭喊著的笨蛋踹回去,“別说得老子要死在这里一样啊!”
汤普森只是怕被人拖住而已,真要打起来,他要担心的不是打不过,而是如何留手。
“顺带一提,不要叫我小姐,还有我已经很瞧不起你了。”悄然来到烟雾中的安德森没好气地接口道。
“嘿嘿,安德森小姐您是来救我的吗?”
“……你给我滚!”
就这样,这位下头的尼禄同学被直接扔了出去。
烟雾之外,彼得已经带著被当成目標的亨特来到校门口,玛丽简悠然地跟在他们后边。
彼得有些担忧,问道:“玛丽简,在你看来,汤普森他们不会有事吧?”
“怎么可能有事?”玛丽简摆手笑道,“来这里找事的就是一帮普通市民而已,你还是祈祷他们两个別伤了人,导致大家今后在附近没有店家愿意接待吧。”
然而话音刚落,他们便看到汤普森与安德森从烟雾之中窜了出来,逃得比兔子还快。
玛丽简都惊了:“不是,你们两个跑什么呢?”
“不行啊,他们拿出的东西我不好应付啊,还是跑吧!”汤普森大叫道。
他们后面,只见约瑟夫和学校里的保洁大叔怒吼著冲了出来,手里拿著用来清洁厕所的拖把,拖把头上还沾著某种黏稠的、黄黑色的可怕物质。
少年少女们见到这一幕,果断撒腿就跑。
“別跑,给我站住!”
“等,等一下,我也要跑吗?”哈莉刚跟著跑了两步就气喘吁吁。
明明说好的是只要她帮大家找几辆自行车方便跑路,现在莫名其妙地她也被拉著一起跑了,这算怎么回事嘛?
“对!”玛丽简哈哈大笑,瞅准时机把哈莉往旁边一推,“安德森,你不是力气很大吗,交给你了!”
安德森没多想,只当是玛丽简有些累了不方便再带著哈莉,一把就將哈莉抱起来,跟著大家在阳光下尽情地奔跑。
哈莉抱住安德森的腰,把头埋进他的衣服里。
学校体育馆楼顶天台上,南茜老师倚在栏杆上,笑意盈盈地看著奔跑著的少男少女们,感慨道:“年轻真是好啊。”
“南茜老师,他们都已经跑出学校了!”一旁的哈灵顿却是急坏了,“现在外面这么乱,他们可能会遇到危险的!”
南茜老师看了一眼人群中安德森的背影,笑道:“有他跟著,哪会有什么危险?”
“他?你说谁?”
“没什么,你要是不放心,打个念话通知方校长,让他別再睡懒觉不就行了吗?”
自从与贝恩的那一战过后,消耗过大的方校长不得不进入到某种休养生息的状態,睡眠时间大大增长,每天上午都要很晚才能回到他忠诚的中城高中。
高阶超凡者在战斗中拥有远超常人的体力与耐力,相对的,若是没有特殊的术式辅助,一般他们也需要远超常人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復。
哈灵顿老师急忙拿出自己的念石通讯器。
就这样,片刻之后。
约瑟夫等人追著追著,忽然见到一个人影从天而降,砸在他们与学生们之间,单膝跪地,缓缓起身。
那是还穿著睡衣的方校长。
啪嗒!
蘸屎拖把掉在地上。
“约瑟夫,你要死啊!!!居然敢跑到老子的学校里找老子学生的麻烦!?”
“校长你听我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別打別打……”
这回轮到学生们看著他们被人追著打了。
“……那我们现在干嘛?打车回去上课?”
“今天上午可是南茜老师的课,我可不觉得咱们回去还有课可上,这附近有家我们家族开的酒吧,我要去喝两杯压压惊,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你这酒吧里,该不会有人要拿出花花绿绿的药丸,硬要顾客咽下去吧?”
“什么鬼?亨特我警告你,不要侮辱我们罗马人的荣耀啊!只有弱者才会去磕那些药,用灵魂与尊严来换取快乐。”
安德森接口道:“没有最好。我不喝酒,你们那里有卖牛奶吗?等会,你干嘛要这样看著我?”
顺著对方的目光,安德森低头看了看,看到自己一马平川的胸部,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反手一巴掌將尼禄少爷拍到墙上。
嚇得其他几位急忙悄悄收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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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中城高中附近的老兵烧烤店里,不喝酒的方校长给自己倒了一杯经过发酵的小麦果汁,拿著杯子,坐到被揍成猪头的店主约瑟夫面前。
“我给了你一个下午的时间,想清楚没有?快给我老实交代!”
“方爷,您如果要问我什么事,我哪里敢有半句隱瞒?”约瑟夫哭丧道,“可是,您也没跟我说,要我说啥啊?”
方校长愣了一下:“我没说要你说啥吗?”
“没有,今天上午您一直只顾著揍我。”
“……”
“……”
方校长怒拍桌子,用很大的声音掩盖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蠢货就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吗!?说,是谁让你跑去学校搞这么一场演讲的!?”
约瑟夫急忙解释道:“没人指使我,我一开始去学校也没想著要搞这么一场演讲,这只是巧合……”
听他说完,方校长沉默了一会,开口道:“恐怕不完全是巧合,这种手段,我见过。”
“什么意思?有超凡者对我下手了?”约瑟夫被嚇到了。
方校长摇摇头:“不是超凡者的手段,所以才更加麻烦。”
“……什么意思?”
“你在演讲里说的,那些你听到的男人女人与孩子的抱怨,並不是你杜撰出来的,对吗?”
“是。”约瑟夫点点头,嘆了口气,“方爷,別说是外面的人,就是在这里,就算有您罩著,最近大家的日子也还是越来越不好过了啊。”
“我知道。不过除了抱怨以外,应该还有一位特別的、从不抱怨的顾客,对吧?”
约瑟夫看著天花板回忆了几秒钟,点点头。
他还记得,那是个肌肉发达的大个子,笑容和蔼可亲,不过可能是因为肝臟有些问题,此人的肤色有些奇怪,苍白中泛著紫色,约瑟夫还为此劝他少喝几杯,对方十分感动,然后拒绝。
这是个奇怪的顾客,因为他不仅如方校长所说的,喝了酒也不抱怨,或寻欢作乐,反而是去安慰其他喝醉后骂骂咧咧、哭哭啼啼的客人。
他是这么跟约瑟夫说的:“先生,实话实说,酒精能麻痹我的神经,减弱我的理智,唤起我久违的同理心,而非愤怒。若是您遇到的是不喝酒的我,您最好与我保持距离。”
按理来说,这话怎么听都是某种威胁,可是约瑟夫並不这么觉得,不是因为对方彬彬有礼,而是因为对方说这话时的眼神。
约瑟夫见过这种眼神。
在战壕里,在那些克服了恐惧即將开始人生中第一次衝锋的新兵眼里,他们会把想留给父母的遗言託付给约瑟夫这种老兵,他们其实心里知道自己大概率回不了家。
对方的眼神不像是新兵,但对方同样在怀念某种东西,在与之默默告別。
因此约瑟夫敬了对方一杯。
也就是在这一杯酒过后,对方忽然说起了哥谭人的先祖是如何追隨眾神来到此地的。
歷史上,眾神们一开始表现得並不强大,却执著要与强大的魔兽为敌,因此被视为一帮疯子,仅有傻子会追隨他们。
故事的最后,客人语气惆悵地说,或许最初的哥谭人是为了为人者的尊严而来,他们只是些普通人,却无法对永无休止的魔兽灾害视而不见。
转述完这个故事之后,约瑟夫补充道:“校长,虽说他对我说了这些话,但我却不觉得他是你说的坏人。毕竟,尊严这个词,你不觉得很温和吗?”
比起尊严,或许更恰当的说法该是仇恨,对於夺走了自己家人的魔兽的仇恨。
“……是啊,一个温和的词。另外,我可没说他就是坏人,这种人也不会是你以为的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有说自己是谁吗?”
“他说自己叫霍顿,就是个小法官,在一个地方法庭混口饭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