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 印第安少年,Pi
第658章 印第安少年,pi1884年6月3日,纽约,《哈珀周刊》的编辑部。
主编理查德·沃森·吉尔德站在办公桌后,手里拿着最新一期杂志的校样,嘴角挂着满意的微笑。
这一期的封面设计得很简单——深蓝色的背景上,只有两个白色的字母“pi”。
更重要的是下方的一行小字:【莱昂纳尔·索雷尔最新力作】。
吉尔德知道,光是这个名字,就足以让这期杂志的销量翻倍。
过去三年,莱昂纳尔·索雷尔这个名字在美国已经家喻户晓。
从《血字的研究》到《加勒比海盗》,从《1984》到《东方快车谋杀案》,每一部作品都引发了轰动。
尤其是去年,《泰坦号沉没》在《现代生活》上连载时,在美国就是由《哈珀周刊》转载
读者们既为杰克和露丝的爱情流泪,也为那艘巨轮的沉没震撼,更对英国的没落发出嘲笑。
而现在,这位法国作家再次在《哈珀周刊》上首发新作,甚至比巴黎更早——这对吉尔德来说,是个巨大的胜利!
他放下校样,对助理编辑说:“印刷厂那边确认了吗?加印三万册。”
“确认了,主编。第一批五万册已经装车,明天早上就能送到各大书店。”
“好。”吉尔德点点头,“告诉发行部,做好加印准备。我预感,这一期的需求量会很大。”
助理编辑离开后,吉尔德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街道。
纽约的夏天已经来了,阳光炽烈,街道上行人匆匆。他想起一个月多前,莱昂纳尔在纽约点亮达科他公寓的夜晚。
那时他就在现场,亲眼见证了交流电如何照亮整个街区。
而现在,莱昂纳尔又把新作交给了《哈珀周刊》。吉尔德相信,这部作品能像电灯一样点亮美国人的大脑
他回到办公桌前,再次翻开校样,阅读自己为这篇小说撰写的卷首语:
【本期,我们荣幸地向读者呈现莱昂纳尔·索雷尔先生的最新作品。
这是一个关于幸存与救赎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信仰与真实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印第安少年“pi”,他在一场海难后奇迹生还,但他的经历却远超常人的想象。
我们邀请您跟随调查员皮埃尔的脚步,一起探寻这个少年口中的真相——无论那真相有多么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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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波士顿,比肯山的一栋联排别墅里。
六十岁的阿比盖尔·亚当斯·布鲁克斯,正坐在客厅的摇椅上,戴着老花镜,阅读刚刚送到的《哈珀周刊》。
她是这本杂志的忠实读者。每周六上午十点,邮差准时把杂志送到门口,这是她一周中最期待的时刻。
今天也不例外。
阿比盖尔接过杂志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封面上的两个白色字母“pi”。她愣了一下,随即看到了下方的小字。
“莱昂纳尔·索雷尔?”她喃喃自语,“他又有新作了?”
她当然记得这个名字!去年《泰坦号沉没》连载时,她每期都追,还为杰克和露丝的爱情哭了好几次。
虽然她的丈夫嘲笑她“这么大年纪还为一部爱情小说流泪”,但她不在乎。
好故事就是好故事,与年龄无关。
阿比盖尔迫不及待地翻开杂志,直接跳到小说开始的那一页。她先读了主编的卷首语。
“印第安少年?”她皱起眉头,“这倒是新鲜。”
她当然见过印第安人——当然,每个美国白人都“或多或少”见过印第安人——至少她见到的不是照片或者头皮。
几年前去洛杉矶时,她在火车站月台的笼子里见过关在里面的印第安人,还活着。
他们穿着奇怪的衣服,脸上涂着黑色的油彩,沉默地蹲在在笼子里,像雕像一样。
丈夫说,他们是“保留地”的印第安人,袭击了白人定居点,现在被抓住了,要被处死或者卖掉。
她继续往下读。
小说的开头是一个叫“皮埃尔”的法国人的自述。
他在法属圭亚那的殖民政府工作,三十岁左右,对那里的一切都感到厌恶。
虽然阿比盖尔对殖民地的生活一无所知,但她能从皮埃尔的描述中,感受到那种闷热、潮湿、令人窒息的环境。
【我在这个地方已经呆了七年。
整整七年!
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
圭亚那是什么地方?你们这些巴黎的老爷们大概只知道两件事:
第一,这里是法国最大的罪犯流放地;第二,这里热得要命。
这两件事都是真的。
但你们不知道的是,这里还有第三件事——无聊得要命。
热和无聊混在一起,就像把烈酒和泻药兑在一块喝,让你在迷迷糊糊中泡在一堆屎里。
就像我现在这样!
什么,你说干脆辞掉工作,回到法国。
嘿,我可不是索邦或者法兰西理工毕业的才子,我也没有一个当将军的爸爸。
在圭亚那,我每个月有210法郎的薪水能挣;但在巴黎,我只能赚150法郎。
不干活就没钱,没钱就不能喝酒,不能喝酒就得清醒地面对这个鬼地方——那还不如死了。
所以每天早上七点,我还是会爬起来,规规矩矩地穿上外套,步行二十分钟到殖民地政府的办公楼。
我们的办公楼是白色的,只有两层高,有像凡尔赛宫的廊柱,门口竖着旗杆,挂着三色旗。
设计的时候大概想弄出点法兰西的气派,但现在廊柱上早就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告示,连原来的颜色都看不清楚了。
内容无非是“某囚犯逃脱,悬赏五十法郎”、“某商人欠债不还,拍卖货物抵债”之类的屁话。
我的办公室在一楼,朝西。下午太阳一晒,整个房间就成了烤炉。冰块?别做梦了。
这里的冰要2个法郎1磅,够我喝上一晚上的酒。
我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写报告。
船运报告、移民报告、囚犯统计报告、物资清点报告……什么都报告。反正只用坐在桌子前,用墨水把纸填满。
然后把报告交给上司,上司再交给他的上司,最后大概会被锁在某个柜子里,永远不会再被翻开。
没有人真的在乎这些报告。在这里工作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殖民地的唯一意义就是关犯人。
至于那些数字、表格、统计,都是做给巴黎看的。巴黎想看什么,我们就写什么。】
“流放犯、原住民、腐败的官员……上帝,那是什么地方?”看着小说里“皮埃尔”喋喋不休的自述,她轻声发出疑问。
随后,皮埃尔接到任务,要去医院询问一个海难幸存者——一个印第安人少年。
少年会讲英语,所以英语最好的皮埃尔被派去了。
看到这里,阿比盖尔笑了——这个设定很巧妙。
如果少年只会土著语,故事就无法展开;如果他会法语,那就太巧合了。
英语——既合理,又能让美国读者感到亲切。
一路上,皮埃尔都在和搭档抱怨。搭档老杜邦是个老油条,只想退休回法国,对皮埃尔的抱怨宛若未闻。
两人在医院见到了少年,也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pi”。
这是父母给他的昵称,由于他还没有成年,也没有在部落中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所以还没有正式的名字。
【我坐在病床边,打开笔记本。pi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和已经开始打瞌睡的老杜邦。
“你会说英语。跟谁学的?”
“跟一个白人牧师学的。”
“牧师?”
“他叫约瑟夫·麦克尼尔。从俄勒冈来的。”
我等着他继续说。
pi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讲。
“那是我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带人去打猎。他们遇到一头熊。熊很大,站起来比人还高。父亲射了一箭,没射中要害。熊扑过来,把父亲压在地上。”
他讲得很慢,用的单词也很简单,但是语法与口音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时候麦克尼尔先生出现了。他带着枪。他开枪打死了那头熊,把父亲背回部落。父亲伤得很重,养了半年才好。”
“麦克尼尔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当时在部落附近传教。想说服我们信他的上帝。但他从不强迫我们。他只是在部落外面搭了个小木屋,住在那里,偶尔进部落来,给孩子们讲故事,给生病的人发药。”
“你父亲伤好之后呢?”
“父亲感谢他救了自己的命。问他想要什么。麦克尼尔先生说,他什么都不要,只想留在部落里,继续传教。父亲同意了。”
我点点头。这故事听起来还算合理。传教士们是喜欢这么干,哪怕是吃人的部落,也要去试试能不能让他们信奉上帝。
“他在部落里待了多久?”
“四年。”
“四年?他一个人,在印第安部落里待了四年?”
“是的。他学会了我们的话。我们的小孩都喜欢他,因为他总是有故事讲。圣经里的故事,挪亚方舟,摩西分开红海,耶稣在水上走。”
pi说到这里,嘴角动了动,像是在笑。
“我那时候问他,耶稣在水上走,是真的吗?他说,是真的。我说,那我为什么不能在河上走?他说,因为你的信心不够大。”
我忍不住笑了。
“后来他开始教我们英语。他有一本圣经,英文的。他说,学会了英语,你们就能自己读圣经,不用我讲给你们听。”
“你学得怎么样?”
“学得很快。麦克尼尔先生说我很有天赋。他让我多读圣经,多跟他说话。四年下来,我的英语说得和他一样好。”
“他后来呢?”
“他死了。病死的。那一年我十三岁。”
“他死之前,把那本圣经留给了我。扉页上写着,‘给pi,愿你永远记得,上帝与你在同一个故事里。’”
我看着pi。他的脸上一直没有太多表情,但是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把头低了下去。
“那本圣经呢?”
“在船里。跟着船一起沉了。”
“麦克尼尔先生离开之后,你们部落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在那条救生艇上?”
pi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然后他说:“白人来了一趟又一趟。有的带着货物换皮毛,有的带着工具量土地,有的带着枪赶我们走。父亲一直尽量和他们好好相处,能忍就忍。”
“忍到什么时候?”
“忍到去年。”
“去年怎么了?”
“他们抓了我们。我和父母,还有其他十几个人。关在笼子里,运到一个叫尤里卡的小镇,然后卖给了马戏团。”
“马戏团?”
“巴纳姆与贝利联合马戏团。”
我记下这个名字。
“巴纳姆兄弟马戏团很有名。老板叫菲尼亚斯·t·巴纳姆。他在纽约有个大博物馆,里面全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矮子,长胡子的女人,会算数的马。现在多了我们——‘原始部落的印第安勇士’。”
pi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但听得我有点不舒服。
“到了马戏团之后呢?”
“关进笼子。和动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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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美国的读者们也第一次感到“有点不舒服”了。
波士顿,一个神学院宿舍里。
几个年轻学生围坐在桌前,传阅同一本杂志。
“你们读这一段了吗?那个牧师把圣经留给pi,说‘上帝与你在同一个故事里’。”
“这会不会是索雷尔在暗示什么?”
“暗示什么?”
“上帝和印第安人也在同一个故事里。”
有人轻轻笑了:“那些老家伙可不会同意这个说法。”
纽约,一家酒馆里。
一个粗壮的男人把杯子往桌上一放:“这他妈写的什么玩意儿?印第安人学英语?跟牧师学的?”
旁边的人说:“怎么了?”
“我弟弟就在西部。他说那些印第安人都是畜生,根本教不会。”
“那这个牧师是怎么回事?”
“编的呗。作家就喜欢编这种东西骗人。”
酒馆角落,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抬起头:“你们觉得是编的?我在《纽约论坛报》上看过报道,真的有白人牧师去印第安部落传教。有的待了好几年。”
酒馆里安静了下来。
然后那个粗壮的男人说:“那又怎样?最后还不是被卖到马戏团了。”
而小说接下来的描述,更让这帮美国佬觉得有些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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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