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临河镇的一天
当回到临河镇,已是阳光渐衰的下午,即便崔希丝如何喜欢阳光,但雨林地区的光线太过刺眼,潮湿闷热简直要把她给烤熟。她只能接过马库斯递出的硕大芭蕉叶,像个刚乾完农活的村姑,头顶盖著一片遮掩绿叶,走在泥泞道路之间。
镇子入口,民兵小头目,有著猛犬之称的库兰正搂著长枪,站在遮阳棚下打哈欠,见到赤裸上半身的马库斯,好奇地说:
“和你们一起去林子的冒险者队伍呢,死了?”
“他们运气不好,遇到星纹豹,还以为能靠小聪明捉到卖一大笔钱呢,大抵应该是死了。”
库兰点点头,星纹豹是一种在临河镇备受敬仰的猛兽,雨林中神出鬼没的杀手。
目击者都说星纹豹有著一张犹如繁星点缀夜空的柔顺毛皮,在黑暗奔跑时闪闪发光,然后一口咬碎目击者的头骨。
民兵瞥了一眼躲在马库斯背后的长裙女人,打趣问道:“怎么出去一趟,就能捡到个老婆了,或许我也应该去做个冒险者。”
“都是运气,你知道的,遇到星纹豹能活下来,说明我的运气不差。”
库兰笑骂马库斯的滑头,摆摆手示意可以进去,在三人经过时,无意瞥见宽厚芭蕉叶阴影里的灰白下巴,又伸手拦住马库斯:
“她是谁?我没见过肤色这么怪的女人,灰扑扑的,像涂了层泥巴。”
“庄稼地里干活的姑娘,没办法,你见镇子里真正干活的姑娘,有几个皮肤白得跟你似的。”
库兰咂咂嘴:“以前没感觉你挺会说话的,马库斯,当上冒险者,还会开玩笑了。”
民兵用公事公办的態度,要求马库斯退开,他必须检查每一个进入镇子的人。
当崔希丝抬起遮住脸颊的芭蕉叶,库兰被嚇了一跳,他指著灰白皮肤的半卓尔,又看看马库斯,眼神满是难以置信:
“水鬼女王啊,你他妈居然……捡了个患上皮肤病的女人?”
马库斯嘴角抽搐,镇子从来没有遭遇卓尔精灵的记录,崔希丝的尖耳朵也被短衫盖住,库兰的猜测也算合理。
“能放我们进去了吗?她不能被太阳晒,我还得去找医生呢。”
“走吧,走吧,找佩德罗医生看看,如果有传染性,你最好把事情告诉菲尔丁队长。还有,找件衣服穿上,那些妇女就好你这口精力旺盛的小年轻,我可不想处理偷汉子的破事。”
年轻的民兵带著嫌弃,挥手让三人进去,又立即抓住一个企图浑水摸鱼的冒险者:“入城费,一人5铜幣。”
“他们怎么不用交?”
“他们是本地人,你一个臭外地的来临河镇要饭,也敢不交钱?”
“你们临河镇还有矮人居民?”
“老子说他们是本地的,就是本地的,不交钱就滚去河边过夜,晚上等著被水鬼一口咬掉脑袋吧。”
“我上次回来的时候已经交过了!”
“那现在再交一次,老子正愁无聊呢,想闹事是吧。”
崔希丝听到库兰和冒险者的对话,轻声问:“你的朋友很有趣呢,地表的城镇守卫都是这样吗?”
“大部分和库兰类似,不会为难本地人。”
走到镇子交叉口,马库斯就有些犯难了:
“崔希丝,实话说,我家里很简陋,只有一张破床,地表的酒馆其实挺安全……”
“我和你睡。”崔希丝说完这番话,略微迟疑了一会,认真看著马库斯褐色的眼睛:
“我不会挤占你的床位,一张椅子,或者地板,在你房间的角落,保持合適的距离,我可以安静地度过一整个夜晚。”
“?”
马库斯和巴丁的脸上,同时浮现一个大大的问號,看著崔希丝坚定的眼神,欲言又止。
队长率先发话:“咳咳,崔希丝,你刚才说,我和你睡的时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会待在你所在的房间,直到阳光再次升起。”崔希丝冰蓝的眼睛在芭蕉叶阴影下泛起一丝血色:“明白了吗?”
马库斯沉默了,难道她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吗,你应该去酒馆的单间,而不是跟一个汉子挤在狭窄的平房里。
她还是缺乏安全感,或许唯一和地表的联繫,就是以马利在我和她之间牵连出的那条丝线。
“好吧,那我们先確定一件事情,在地表,不要对一个男人说,我和你睡这句话。”
“为什么?”
“因为这会让镇子里的人,认为我捡到一个从妓院里跑出来的卓尔。”
“妓院?”崔希丝皱起细长的眉头,她有些不理解这其中的联繫:
“在幽暗地域,妓院很危险,经常发生阴谋和刺杀,你是说这句话,会让人觉得我很危险吗。”
巴丁拍拍马库斯的胳膊,长嘆了口气:“伙计,你可摊上麻烦了,这姑娘脑袋比长须的酒壶还要空,还没討媳妇,就得照顾孩子了。”
马库斯下耸肩膀,无奈对崔希丝说:“不,我是指,你这样会让人认为是一个浪荡的姑娘,我和你睡……这通常会被理解成肉体交易。”
“你是指?”崔希丝眼里的红光变得明显,但依然面无表情。
“对,就是指那种事情,人们会把你当成我捡到的妓女。”马库斯抬起手,先稳住崔希丝的情绪:
“那你今晚先和我挤一挤吧,我去弄张凉蓆,把地上扫扫,也能將就睡一晚。”
巴丁看著这对一直在对视的男女,直摇头,摆手先走一步:“我先回酒馆休息了,明天来喝一杯,硬汉。”
“好,那我先带崔希丝去弄身合適的衣服,明天碰头。”
就这样,马库斯拽著对地表世界几乎一无所知的崔希丝走进湿漉漉的小镇,她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特別手里拿著纸风车在街道瞎跑的小屁孩,更是疑惑:
“人类的幼崽,都这么活泼吗?”
“多数是这样,但一些比较贫苦的家庭,也会让年幼的孩子参与工作。”
“工作。”崔希丝咬住这个词,继续问:“很危险吗,会摔死吗。”
“很安全,都是些简单的活,编些草鞋、竹筐之类的物件,弄到集市卖点钱。”
裁缝铺有些遥远,当颇有见识的店主见到崔希丝,准备大声呼唤卫兵,这儿有个怪物。
但马库斯还是凭著出色的口才,结实有力的二头肌,充足的钱包,成功说服店主,她只是来买一身衣服,不会把你家闹腾的小屁孩抓去餵蜘蛛。
在大致目测崔希丝的身材,以及马库斯的高標准要求后,店主给出一件无袖短衫,黑色长裤和低帮靴子,以及最重要的遮阳物品——银山城炼金工坊出品的散热面料做成的斗篷。
“20金幣?!你怎么不去抢呢?你往镇子里打听一下,谁穿得起20金幣的衣服。”
店主下耸眉角,不客气地说:“你往银山城打听一下,这块料子多少钱,我可只收了基本的加工费。”
“便宜点吧,看在……我没衣服穿的份上。”
“概不打折。”
崔希丝轻轻抚摸长至膝盖的披风,面料其实很一般,和她从前在幽暗地域执行任务穿戴的阴影斗篷逊色得多,只有微弱的魔法气息。
但她看著赤裸上半身,一直在和店主爭论价格的马库斯,又忽然感觉这件斗篷很贵重。
这不是一件用来执行任务,让她更好发挥工具价值的物品,而是让她能更快適应地表环境的衣服。
“好吧,好吧,二十金幣,给我再来一套。”
马库斯嘆气,拿出钱袋子,见到店主愣在柜檯后面,重复了一遍要求:
“再来一套,你见过只有一套衣服的姑娘吗?你以为谁都跟我似的,愿意光著膀子逛裁缝铺啊。”
给崔希丝,一共在裁缝铺消耗了四十五金幣,主要是那两件斗篷实在太贵,马库斯就没想明白,一件只有遮阳散热效果的破斗篷能卖二十金幣。
我给洛瑟菈的智力斗篷,可是能提升智力的好东西,一百金幣……似乎亏了。
提著刚买来的衣服、凉蓆,走在人群稀少的集市,马库斯询问已经带上斗篷,遮住大半张脸的崔希丝:
“快到饭点了,在幽暗地域,你们通常吃什么食物。”
“主要是洛斯肉,蘑菇、苔蘚、昆虫和一些地下鱼。”
“那就先试试这个吧。”马库斯从袋子里撇断一根香蕉,这些没有经过育种的雨林原始水果,要比从前吃过的小很多,但成熟后的甜味和口感却不逊色。
崔希丝接过像是一条巨型黄色昆虫的香蕉,坚韧的外皮让她犹豫了一会,见到街道另一侧,有个小孩剥开末端的桔梗,露出乳白的果肉。
她学著小孩的动作,把蕉皮剥成三瓣,先放在鼻尖嗅了嗅。
没什么味道。
缓慢带著犹豫,张开樱红的嘴唇,贝齿咬下一小块。
好甜,口感很舒服,没有苔蘚的生涩感。
她小口吃,但速度很快,马库斯刚转头看看哪有新鲜牛肉的空隙,卓尔手里就只有一块香蕉皮了。
崔希丝红蓝交错的眼睛,盯著马库斯手里的麻布口袋,嘴唇几次张开,欲言又止。
愿意分享食物,父亲曾经说过,这是友谊的象徵,而在卓尔社会,赠予食物往往象徵著支配。
“吃吧,在临河镇,水果可是管够的。”
瞅著崔希丝几口把香蕉吃光,然后是芒果、木瓜、火龙果、番石榴……几乎把集市贩卖的水果给吃了遍。
马库斯困惑绕了绕头,原来这女人是个果食主义者吗,可真是罕见呢。
回到家里,崔希丝没对简陋的平房做任何评价,在屋子主人整理东西时,生硬询问:“厕所在哪?”
“出门,左转。”
过了一段时间,正在点燃篝火的马库斯,猛地抬起头,他家里是旱厕,而现在是雨季……
涨红著脸的崔希丝,推开木门,冷冰冰走到角落的椅子坐下,她第一次感觉地表其实比想像中糟糕,难道人类的厕所,是用来餵蚊子的吗!
“我说了的,你去酒馆会適应一些,诺拉婶子会定期处理厕所的卫生。”
“那你就不能定期处理一下房间的卫生吗!”崔希丝指著堆上一层灰尘的地面,还有墙壁根部长出的青色苔蘚绒毛。
她能篤定,这间屋子除了能提供一个避雨的棚子,主人根本不在乎它的状况。
“你知道的,其实做冒险者是很忙的,每天忙著……”马库斯停顿一会,把打牌和喝酒换成合適的词汇:“训练和找任务。”
崔希丝嘆了口气,这是她踏上地表后,第一次嘆气。
她解开胸口披风的系带,走到门边,拿起麦秆做的扫把,弯下腰开始给灰尘扑扑的房间做一次简单的打扫。
看著她熟练处理卫生的背影,正在料理食物的马库斯,更是有些不好意思。
“你知道……”
“我知道,你懒得打扫卫生,但今天我要在这里休息,所以需要做一次简单的清理工作。”
崔希丝对打扫卫生很熟悉,每个主母的子嗣,在童年时都会爬上神殿的穹顶,用稚嫩的小手扣著瓷砖,打扫一尘不染的天花板。
这是觉醒类法术能力的训练,也是儿童早夭的重要原因,重力不会因幽暗地域的特殊环境有所变化。
在成年之后,她也不需要僕人打扫臥室,每天照例都会抽出十分钟时间给私人空间做一次简单维护。
她能理解这件屋子的低矮逼仄,但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甚至不愿意尊重仅有的私人空间。
晚饭主餐是燉牛肉,把新鲜的牛腿切成小块,先用棕櫚油炸一圈,表面略微焦黄,往里倒水,撒上一些香草叶、胡椒和盐巴,在没有足够调料的情况下,牛肉本身的香味就足够了,马库斯可不喜欢吃白人饭,往锅里倒奶酪。
牛肉揭开锅,升腾的香味变成蒸汽,漂在屋檐上,坐在篝火旁,马库斯用木勺搅拌一会滚动的牛肉,盛上满满一碗,和两块紧实的黑麵包,一同递给崔希丝。
卓尔接过碗和麵包,看著热气腾腾的燉牛肉,先嗅了嗅鼻子。
味道应该不错,很自然的肉香。
她没有动勺子,盯著马库斯看,而另一头的男人,也刻意张开嘴巴,一口闷了几大块牛肉,表明没毒。
燉肉牛的味道还不错,和洛斯肉很像,却没有水果给崔希丝一般带来明显的惊艷感。
至於那些黑呼呼,叫做麵包的东西,狗都不吃,硬得快把牙崩坏了。
吃了半碗的牛肉,崔希丝抬起头,发现马库斯闷了一口牛肉,拿起几根像是手指的红色水果,塞进嘴里,大口朵颐,表情极为享受。
“那是什么?”
“辣椒,你不会喜欢吃的。”
“为什么?”
“它很辣。”
“什么是辣?”
见状,马库斯也无奈把刚才特意没放进锅里的辣椒,递给崔希丝。
他看著观察手中辣椒的卓尔,秀眉微蹙的模样,感觉肯定会发生很有趣的事情。
崔希丝嗅了嗅像是手指的辣椒,还是没什么味道,她察觉到马库斯玩趣的表情,一时有些犹豫,这不是只对卓尔生效的毒药吧。
张开嘴,牙齿轻轻咬住辣椒末端的一小块皮,汁水从果肉里迸溅到舌尖,那种辛辣与刺痛,让她瞪大眼睛,把辣椒甩在脚边,腰后扯出一把趁马库斯不注意在集市偷来的匕首。
她用匕首对准哈哈大笑的男人,想要张嘴,却感觉舌头变得麻木:
“这是什么?毒药吗!”
“辣椒啊,傻姑娘,我都说了,你不会喜欢吃辣的东西,哈哈哈~”
马库斯拍打著大腿,在卓尔愤懣的猩红注视中,递出一碗清水:
“辣是一种痛感,你被打的时候,皮肤也会有种火辣辣的感觉,而辣椒能让你的舌头也体会到这种享受。”
接过清水,崔希丝抿了一口,水流確实让舌头的痛感缓解了许多,她纳闷看著刚才扔在地上的辣椒:“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