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教练,我想学剑术
躺在地上睡凉蓆的马库斯,感觉今晚过得平稳,至於那双不时从床榻瞥过来的猩红注视,就当是被老鼠偷窥吧。他呼呼大睡,反而让崔希丝很迷茫,因为人类把武器扔在衣柜旁,没有一点防备。
我可是卓尔!让人闻风丧胆的卓尔,天生的刺客和背叛者,你难道就不能表现得……尊重一些吗?
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准备,幻想过无数次来到地表世界,会遭受的艰难、怀疑、背叛、廝杀,可你却像头肥猪……
对,崔希丝重复这个刚学会的通用语名词,可马库斯就像一头吃饱就睡的肥猪,用灰土把篝火盖住,凉蓆铺开,直接就说晚安了。
那呼呼大睡的模样,绝对不是偽装。
算了,事已至此,先睡觉吧……
崔希丝抓著当做被褥的斗篷,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又翻了个身,黑暗里猩红的眼睛凝视躺在地上的马库斯。
她睡了太长时间,根本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或者说,她必须先確定那股与马库斯莫名的微弱联繫,是以马利的安全保证。
监视、观察、分析,这是一名卓尔必须学会的技能。
忽然,马库斯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卓尔也顺势握紧藏在斗篷下的匕首。
要来了吗?背叛和谎言。
马库斯没看床榻上还没睡的卓尔,手撑住地面,揉搓眼睛站起来,穿上凉鞋,走出屋子。
崔希丝起身,慢慢靠近衣柜的位置,看准那柄魔法长剑。
她握住剑柄,心中暗自点头,一把不错的武器,肯定能帮到我。
过了一会,马库斯回到屋子,他看著靠在衣柜旁,握住血滴长剑的卓尔,翻了个大白眼:“我去上厕所,別想太多。”
说罢,他又躺下,甩开凉鞋,变成一头死猪。
嗯……
崔希丝慢慢鬆开剑柄,她的直觉在说,这个男人对你没有威胁,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你还躺在以马利的水晶棺槨里沉睡。
但过往的经验和背叛,又告诉她,不能对任何人放鬆警惕。
她想了想,还是回到了床榻,继续监视马库斯,直到阳光透过窗柵,映在他硬朗的脸庞。
仔细看看,其实样貌还不错……
得到充分休息,马库斯感觉神清气爽,他向一副死人脸模样的卓尔打了个招呼:“昨晚休息得如何,崔希丝,虽然环境是简陋了一些,但烂泥路的晚上还是挺安静的。”
“还不错,確实很安静。”崔希丝揭开斗篷,站在晨曦映入房屋的阳光下,光芒照亮妙曼的曲线,一席银白长发散在腰后,无袖短衬勾勒出高耸胸怀和纤柳细腰,大腿笔直而修长,黑色长裤的末端,是一双精致圆润,能见到青筋的粥礼蛋糕。
马库斯先是上下扫视两眼,不动声色转过身去,扶正不太稳重的小诺尔菲兹。
精灵,真顶。
两人分別用柳树枝和碎碳清理口腔,马库斯想著去民兵营地和菲尔丁队长学几招,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
崔希丝也想独行观察这座人类小镇一段时间,她担心在马库斯耿直的滤镜下,会把地表世界想得太过美好。
两人约定在傍晚时间回到家中,然后去酒馆与巴丁碰头。
马库斯特意给了崔希丝一些金银铜幣,告知去哪能解决午饭问题,又把那柄用抹布裹住血滴状宝石的魔法长剑递给她,用来防身。
崔希丝將魔法长剑系在腰间,首次询问收留她的人类:“这把剑很贵重,你就不担心吗?我可能会隨时离开。”
“你想要就拿走吧,我恨不得立即和以马利撇清关係,狗屎魔鬼。”咒骂一声,马库斯便出门了,战士的快乐,我来咯。
看著哼唱小调离开的马库斯,崔希丝有些无奈,她心里长嘆口气。
这种傻瓜,背叛起来甚至会觉得没有一点成就感。
她拉拽斗篷的兜帽,確定四肢都不会被阳光笼罩,便关上屋门,走进了湿漉漉的小镇街道。
来到民兵营地,马库斯和始终在穿戴护甲的菲尔丁打了个招呼,递出沿途商铺买的精酿麦酒:
“菲尔斯大叔,我想问点事情。”
接过麦酒,菲尔丁看了看品牌,临河镇的小麦质量很一般,这瓶麦伦牧场的麦酒,从北面河运下来,价值至少翻四倍,能卖到一银幣。
队长把酒瓶放在一旁,发现马库斯的精神状况明显比之前好出许多,仔细打量了一会,似乎察觉出什么,变得诧异地问:
“你杀人了?”
“没有啊,为什么问这件事?”马库斯不太明白大叔的话,他在魔鬼游戏里確实想干掉流浪狗。
但结果迟迟没机会,迄今为止,他就干掉过一群地精,熊地精,和巴丁联手解决白银巨魔。
“你的眼神。”菲尔丁双指放在眼前,直勾勾盯著马库斯的眼睛:
“和我从前在军队里见到的新兵蛋子一样,都是目睹惨剧后的麻木和僵硬。”
我感觉他在忽悠,但我却没有证据。
马库斯想了想,还是没说流浪狗的事情:“所以我现在就想做大叔手下的新兵蛋子,学会怎么挥剑。”
“那你可算来对地方了……”菲尔丁神秘微笑,招呼马库斯走进营地屋子,从木柜里取出一本《军用剑术手册》。
马库斯刚想接过薄薄的小本子,就发现菲尔丁竖起五根指头。
“好吧,好吧,多少钱,果然金子是最廉价的信任,没了它世间万物都无法运转。”马库斯嘟囔著取出钱袋。
他毕竟不是镇子里的民兵,菲尔丁也没义务悉心教导,之前训练一整个下午,已经足够照顾了。
“五银幣。”
这么便宜?
马库斯放缓拉开钱袋的动作,又往放满书籍的木柜看去:“包会吗?”
“训练得加钱,只包饭。”
“那就多来两本,给点战技啥的。”马库斯掏出五枚金幣,垫在掌心,意思很明显,他不嫌多。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小富豪呢,在哪发財了。”菲尔丁爽朗笑著,拿过五枚亮闪闪的金幣,转过身,在木柜里翻找:
“你想学什么,老菲尔丁以前在军队是个职业剑士,当过將军的侍卫,后来膝盖中了一箭,就回镇子了,什么武器都会一些。”
“剑术,嗯……”马库斯仔细分析了一下,他当前的天赋优势。
